首页 > 七零娇娇女[穿书] > 10.010.金手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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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抖擞生机的境地,只是模糊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谨慎翼翼地摸索,字里行间都能够感遭到这类氛围。

她要这金手指甚么用?亏她之前还觉得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材柔滑的启事才没有茧子,谁晓得是穿书自带体质作怪,永久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如许下来,姜可可告假这两天便非常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搅。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俄然感觉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的确是defuff。呜呜,她能够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在后代的时候固然她写都会言情小说多,但是本身的文明根柢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厥后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期间,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甚么,又撩起本身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向没消,另有陈迹在。但是此时,那块疤痕却消逝得不见踪迹,完整不像存在过。

因而,肯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端在脑海构思拉纲领想情节,后代写文带来的风俗,事前不做纲领半途轻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纲领就不消太多,简朴列举下便能够。

按事理不该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儿确切是出血了,大夫也提及码三四天赋气结痂,而现在保持痂步调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不晓得是欢畅还是哀痛好,如果还是在当代她必定是欢畅居多,但是在这乡间,知情身份,她的欢畅都带着丝无法和绝望,皮肤规复速率这么快,这么柔滑,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普通,不要希冀‘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类设法?

以是,本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柔滑?

010.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本身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细心点还能瞥见藐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柔滑嫩的面庞,皮肤状况好的堪比婴儿。

不过此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漫衍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讲多少有点打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向来没有躲起来如许哭过,内心一时说不出甚么感受,干脆避开点,忙活本身的事情去。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窜改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心疼’。

因而趁这两天余暇时候,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气势肯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但是让她不测的事情产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逝得干清干净,连个疤痕都没,乃至还要光滑一些,仿佛从没受过伤一样。

姜可可感觉穿书大神能够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术吗?

不过也不敢太自傲以为本身必然能过稿,以是考虑以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尝尝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善于,并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必然别人能够赏识得了,除了早在圈内驰名的作家墨客,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明程度和观赏程度要求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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