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我带领着五千马队悄无声气地解缆了。我们穿过了一片山林和草原,绕过了一道河道和桥梁,终究来到了金国的火线四周。我细心地察看了仇敌的设防环境,发明他们公然没有放松警戒。他们在各个要点都设有尖兵和火把,并且另有很多巡查队在来回巡查。
“我艹!”阿骨打望着粮草方向的火光谩骂着。
就如许,在一个夜晚里,朋克国的一万马队就摧毁了金国三十万军队的粮草后路,并在其营地内制造了混乱。这是一次惊天动地的胜利。
说着,我便带领着马队冲向了仇敌的粮草营。我的懦夫们手持火把和刀剑,不顾仇敌的抵挡,开端放火砍杀。很快,一片片的火光和烟雾升起,仇敌的粮草被烧得一干二净。我看到了这统统,心中大喜。
“撤吧?元帅,兵士的军心已经涣散了。后撤到边疆,有了补给也不会对我们形成太大的丧失!”大将军宗望说。
“我带领三千人去偷袭他们的粮草后路,你们两个各带一千人去混入他们的营地。记着,不要等闲透露身份,比及我收回信号后再行动。“我说。
“王,您不是要收回信号吗?”一名马队问。
“那么我们如何分派人马呢?“赵明问。
“我们要尽快烧掉他们的粮草,让他们断了后路。你们跟我来!”我说。
我心中一喜:“晓得这是我们的目标。”
“王,叨教您要用甚么信号呢?”乌拉特问。
“快,快,调集军队,抵挡仇敌!“宗熙大声地喊道。
“唉!”阿骨打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只能如此了…”
爆炸声响起了,巴特尔故伎重施对阿骨打主营策动了冲锋。
“王,仇敌的防备很周到,我们如何冲破呢?“乌拉特问。
我的打算固然冒险,但也有其可行之处。因为金国保护辎重粮食的都是步兵,步兵军队固然人多,但是行动迟缓,并且对夜战不善于。而我国的马队军队则以速率和矫捷性著称,并且对夜战有经历。我信赖只要我们能够趁着暗中,敏捷地冲破仇敌的防地,就有能够胜利。
“对,我差点忘了。给我火箭!”我说。
“我会用火箭收回三声爆炸声作为信号。你们听到后就立即策动进犯,制造混乱。如许我们便能够打乱他们的次序,让他们没法有效地反击。起首,巴特尔那边的五千马队会在仇敌身后建议一波偷袭,来吸引金军重视力。”我说。
但是已经太晚了。金国的步兵军队被朋克国的俄然攻击打得措手不及,没法有效地构造抵挡。他们在火海和刀光中惊骇地逃窜,没法构成有效的防备。而朋克国的马队军队则顺势追击,将他们赶得四散奔逃。
说完,我便带领着三千马队向着金国的粮草后路奔去。乌拉特和赵明则各自带领着一千马队向着金国的营地进发。
“故伎重施!当我痴人吗?”阿骨打嘲笑着巴特尔。幸运让你偷袭了一次,还敢再来。“我的四路救兵呢,布阵!活捉这个巴特尔!”
“好,我们胜利了!现在我们要从速撤退,回到我们的阵地。“我说。
在金国的营地里,乌拉特和赵明带领着各自的一千马队已经混入了仇敌的内部。他们假装是金国的救兵,顺利地进入了营地。他们等候着我的信号,筹办策动进犯。
我的打算是如许的:我要带领马队军队在夜里悄悄地靠近金国的火线,然后分红两路。一起由我亲身带领,冒着仇敌的火力,冲破他们的阵地,直奔他们的粮草后路。另一起由巴特尔带领,假装是金国的救兵,混入他们的营地,然后在内部制造混乱。赵明则卖力留在火线,庇护他们的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