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个给你。
赵玄戈看着行动笨拙却连续捕获好几条鱼的方旭,嘴角情不自禁扯出一个和顺的笑容,幸亏这鱼比方旭还要笨一些,不然方旭很多难过啊。
“送我?”方旭神采一变,“你这么快就找到了两个灵魂?”
说实话,他开初并不喜好方旭,来由也很简朴,因为方旭确切有些反应慢,他实在不喜好和没脑筋的人交朋友。可熟谙得越久,赵玄戈才发明,有个纯真得如同白纸的朋友也是一件很成心机的事情。
乃至于他还很小就有了喜好方旭的认知,有多喜好呢,比最爱吃的鸡腿还喜好。
因而,他就开端暗中使绊子,就连侃侃都不晓得本身小时候会有这么一段不利的时候。
厥后有一天,赵玄戈回家的时候俄然听到了父母的对话,仿佛是说要把侃侃嫁给当年只要十三岁的方旭。
幸亏侃侃也不如何喜好他,反而老是跟他一样,喜好围着方旭转。
并且还是因为侃侃的母亲病重,娘家人才把已经五岁大的侃侃送到赵家,而阿谁时候赵玄戈的春秋已经是侃侃两倍,对如许年纪小的黄毛丫头天然是不感兴趣。
以是侃侃要嫁给方旭,他是果断分歧意!
――不成以娶,那你就嫁给我吧。
可到底还是个孩子,他没有才气窜改父母的决定,内心更是明白本身今后会成为巫师,以是今后不能与人攀亲。
――当然喜好,侃侃是我们的mm啊。
――你要娶我?
大抵是因为部落内里的人都晓得他最后会成为巫师,以是他从小就没有多少朋友,独一会主动和他来往的人就只要住在隔壁的方旭。
如许的日子持续了好几天,直到有一天,除了定时送饭菜和送热水以外,方旭都没有再见过阿飘,他看起来很忙。
直到侃侃的呈现。
对,侃侃是mm,还是我们的mm。
只是半晌,烦恼跟着溪流冲刷洁净。
他坏心眼地想着,却在方旭看过来的时候佯装出了一副委曲的模样,再然后就有了刚才的对话。
并且就算是见面,他和阿飘也是相对无言的形式,整打整算起来,他也有三天没有开口说过话了。
他开端喜好逗弄方旭,看他红着脸镇静得想哭的模样,心头就会非常的满足。乃至装出比原身更衰弱的模样,给方旭机遇赶跑那些欺负本身的小孩,然后在本身面前逞逞威风。
少年的模样和现在没有太大的不同,只一眼就能认出,一个是他,另一个就是赵玄戈。
本来当年的他曾经对赵玄戈许下如许的承诺吗,那么最后为甚么又会变成那样的悲剧,一个守在古墓里百年不见天日,而另一个被当捣蛋物永久不得轮生。
――这是甚么?
而赵玄戈却分歧,即便是取了个极有魄力的名字,但倒是自小体弱多病,十指不碰阳春水。
他们两家住得很近,自小方旭就有了要照顾病强大弟弟的思惟,就连他们家里最好的东西普通都是先给赵玄戈,本身也呆头呆脑的没有甚么妒忌的动机。
方旭一顿,下认识就把戒指套在了手指上,心底莫名就升起一股熟谙感。
――拿来有甚么用?
只不过阿谁时候,他们两人之间的豪情还没有发酵,即便聪明如赵玄戈,他也不明白逗弄方旭时为何心底会有满足感,也不明白靠近方旭的时候为何心跳会突然地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