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爱情来得有点迟 > 第一百四十四章 萧景笙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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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他的表情,死者为大,他不想让天上的妈妈绝望。

我慎重地点了点头。

拖着长音反复了那两个字,他唇角讽然勾起,嘲笑了一声。

萧景笙的妈妈,也真是个仁慈的女人。

内心有个很荒唐的设法,想穿越厚厚的光阴,去抱抱二十多年的小小的萧景笙。

本来他妈妈姓萧。

办公室里的灯很亮,可我直勾勾盯着萧景笙,却感觉他的五官很恍惚,很悠远。

“是……因为杜瑞。”

萧景笙是个聪明人,哪怕八岁,也看破了这个暴虐女人的心机。

一边说着,萧景笙的眼眶已经憋红了。

伸手抱住他的后腰,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口,低声说:“萧景笙,感谢你肯奉告我这些。”

当初他妈妈还在,杜金翔都把他当作眼中钉,平活力就打他泄愤。他妈妈归天了,他这个遗孤更不受这对新婚的佳耦喜好。

不由得低下头,这才发明,他一只手扣着办公桌一角,力量之大,手背上的青筋都一根根凸暴了起来。

昂首看了看萧景笙,他现在很安静,安静的让我更加心疼。

他也柔声说:“傻话,女人,你知不晓得,你是独一一个晓得我这些奥妙的人?如果没有你,我能够一辈子也不会对别人说出这些。”

男人笑得有点坏,抓着我的手去碰他胯间,“女人,你说呢?”

想起本身的童年,固然糊口贫寒,但是爸爸妈妈都很爱我。我从小无忧无虑,和萧景笙一比,的确荣幸太多。

他握着我手的那只手很用力,攥得我都疼。

是厥后,萧景笙才晓得,杜金翔和宋明艳早就已经不清不白地勾搭在一起了。而他妈妈身后,杜金翔之以是那么欢畅,就是因为他终究中年丧妻,能够和宋明艳名正言顺在一起了。

如果我有如许禽兽不如的父亲,我也必定,恨不能一刀杀了他……乃至,如许还感觉便宜了他,要渐渐折磨才好。

斯人已逝,当然是去坟场看她。

到了萧景笙妈妈的葬礼上,他假惺惺落了几滴眼泪,萧景笙冷眼看着他扮好人、扮密意。可当葬礼结束,他立即又和一群狐朋狗友出去喝酒欢愉,同时敏捷搭上了地产财主的女儿,宋明艳。

这几个字,我愣怔好久,才真正明白过来。

深吸了一口气,萧景笙说:“是,我恨他。但是我妈妈临终的时候奉告我,不管如何样,他是我爸爸,要我和他在一起,不能痛恨他。”

胚胎?

在他母亲死去半年后,杜金翔就把宋明艳娶进了门。

杜金翔必定又是一顿好打,更要紧的是,宋明艳的做法,深深刺痛了一个八岁男孩子的自负心。

听了这话,我内心一叹。

“他……的确很过分。”

畴前我不明白,为甚么杜瑞莫名其妙对他很靠近。现在得知了萧景笙的出身,我恍然大悟,他们是兄弟,大抵血缘这类东西,真能拉近人的间隔吧。

他叹了口气,持续说:“或许是日子太揪心,我八岁那年,妈妈就得了肝癌,不治而亡了。就在她躺在病院要断气的时候,杜金翔都没照顾过她一天。”

难怪杜瑞见他没几次,就一向“萧大哥”的叫着。

萧景笙吐出一个烟圈,团团烟雾前面,我看不清他的神采。可我能听出来,他的声音有点颤栗:“杜金翔……他是我的生物学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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