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小我不喜好绕弯子。”她似百无聊赖,手指拂了拂红玫瑰的花瓣,收了笑,“你想潜我?”
地产财主嘛,哪个不爱香车美人,这简至公子更是花名在外。
光怪残暴的镁光灯下,女人长发,随便卷着,化了烟熏妆,唇角衔了一缕发,亲吻着她的木吉他。
留了一句话,姜九笙直接撂下人,拿了烟盒走去隔壁。
倒是个衣冠楚楚的,何如,是个衣冠禽兽,莫冰天然认得此人,上前一步,嘴上挂着贸易式的笑容:“简先生,下次请记得拍门。”
她烟瘾重,特别是写歌的时候,整盒整盒地抽,莫冰不止一次让她戒烟,但是都拿她没体例,只能千方百计地给她找各种气味与成分都偏安康的密斯烟,毕竟是歌手,嗓子但是饭碗。
莫冰仍旧面不改色,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简先生有事?我家艺人还要换装,能够需求躲避。”
摇滚巨星姜九笙,文娱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句话:前后十年,乐坛再无第二个姜九笙。
对方很诚笃:“各取所需。”
简成宗仿佛料想当中,稍稍对劲地冲莫冰勾唇嘲笑,问姜九笙:“晚餐去那里吃?”
圈里没有谁不晓得,姜九笙对谁都没脾气,恰好又是最难靠近的阿谁。
手心被花刺刮了一下,姜九笙拿了张抽纸擦着:“还想吃吗?有没有气饱?”
莫冰比姜九笙大了四岁,入行已经满了六个年初,在带姜九笙之前,她只是天宇传媒旗下一个不上不下的经纪人。
男人嘛,偏喜好进犯性强的,有与生俱来的征服欲。
这位简先生大名简成宗,是简氏地产的二公子,迩来对乐坛很有兴趣,姜九笙的演唱会算得上是他的初次文娱投资。
姜九笙笑笑,点头:“我会去隔壁抽。”
简成宗脸一阵青一阵白,好不出色,莫冰抱着胸挑了挑眉,神采见怪不怪。
姜九笙起家,掂了掂手里的玫瑰,抬手,摔在了简至公子的脸上,慢条斯理,一簇一簇地摔。
莫冰向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抽个烟,还能美成如许,诱人得不可,严格来讲,姜九笙的模样,在美人环抱的演艺圈里并不算最顶尖,却最独树一帜,不笑时冷傲,稍稍勾唇,七分魅,三分纯,眉眼里满是豪气与慵懒,奥秘又文雅。
助理陈易桥在门口应了一声。
“服从。”姜九笙做了个还礼的手势,把烟接畴昔,点了一根,摩擦轮式的打火机,男士的,她用得顺手。
姜九笙并不是伶仃出道,莫冰口中的他们便是乐团的成员们,因为最后一首歌是姜九笙的合唱,便先她一步结束了演出。
她不疾不徐地截了对方气急废弛的话:“小乔,叫保安。”
简成宗冷了冷脸,视野超出莫冰,将手里一大束玫瑰递到姜九笙面前:“早晨一起用饭。”
他不是第一个想潜姜九笙的人,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明显,这简公子有几个钱。
“不是惯例。”莫冰面无神采地斧正,“是教养。”
莫冰喊了扮装师过来给姜九笙卸妆:“他们已经去会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