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给你先容一些黑魔铠的附加服从,比如头盔上的夜视镜片,嗯,你的面罩上另有一个小小的储存氛围的邪术阵,能够让你在水下呼吸,但不能保持太长的时候。”
“不错,但是这外型也太……”
“龙。”他脱口而出。
一阵折叠以后,全覆式的超等重甲转眼间就变成了轻甲,大腿腹部和上臂的部分,都不再有厚重的板甲,取而代之的是一层鱼鳞般的细精密密的软甲,重甲仅仅护住了一些首要部位,就连重量也变轻了很多。
“废话,我堂堂的大魔神,莫非还一向跟在你的身边。”这时候,撒旦总算是有了点魔神的严肃。
“魔王大人,你生前用的是甚么兵器。”雷克萨斯一脸媚笑地问,固然天火刃还不错,但连盔甲都进级换代了,趁便把兵器进级一下也很不错嘛。
“那你一起走好。”该分别的总要别离,雷克萨斯很快就规复了普通。
“听我说,起首呢,这副黑魔铠是能够按照利用者的体型而窜改大小和表面的,你也感遭到了吧,本来我是大魔王,我窜改体型甚么的轻而易举,但最便利我阐扬战役力的体积就是三米五摆布的高度,以是你先前看到的黑魔铠也是那么大,但在你穿上以后,立即就缩得很合适了对不对,信赖我,就算是弄条巨龙过來,它也能够变成一套龙甲。”
“我的兵器。”撒旦这时候倒是无语了,“你们人类的传说中沒有么,你真不晓得。”
“再说了,莉莉丝还等着我去陪,这都几千年了,总得去叙话旧吧,嗯,魔族的那群家伙也会需求我,毕竟是我缔造出來的族群,总该归去看看。”
“你是嫌它太陈旧了么。”撒旦哼了一声,“在光亮神和几百名天使的围攻之下,它还能保存无缺就很不错了。”
“好吧……我的兵器,名叫运气之矛,在你们人类的说话中仿佛是叫甚么……隆基努斯枪。”
“让我想想另有甚么……嗯,手套上的尖钉你见过了,在靴子底下也有如许的设想,用來爬墙或是爬冰川甚么的都很不错。”
不过细心想一下,仿佛还真是如许,当仇敌普浅显通一拳打出去的时候,谁会想到他的护臂铠甲里还埋没着这类构造,更何况是那些脑筋古板的天使,这三条爪刃贴着身材弹出來的时候,杀伤力必然会很惊人。
就在撒旦喋喋不休的说话声中,雷克萨斯和铁尼格缓慢地转过一圈又一圈的坡道,向着顶层奔去……
“小家伙,附魔完成了,我也就帮你到这里了。”这时候,撒旦大人才再次开口了。
但撂下了这么一句话后,撒旦就保持了沉默,也不知是在用心附魔还是在想甚么事情。
并且,隆基努斯枪但是一柄骑枪,这类重兵器但是要在坐骑背上才气用得起來的,步行底子就耍不开,而骑马作战,可不是佣兵雷克萨斯善于的。
嗤嗤嗤。
“大拇指中间的是飞索节制器,食指那边的……你按一下就晓得了。”
“另有呢。”
而撒旦的脾气,本就飞扬跳脱,活泼开畅,以是他才会和莉莉丝擦出爱情的火花,继而被神族所不容,直到摈除和追杀,就算后來当上了大魔王,那种活泼的赋性是没法被消逝的。.
“我真不晓得啊。”
雷克萨斯得令,立即就将两手的食指一起扣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