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哒哒哒……”
就在这时,他从偷袭镜里看到了狼王,狼王的偷袭枪已经对准了他。
顾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这该死的狼王到底在哪呢?”
“妈的,本来是地鼠啊!”顾欢长长叹了口气,一脸难堪。
这时,顾欢才晓得他不是恐吓本身,而是狼王真的来了。
“砰!”
西部邻国的气候老是阴晴不定,刚才还乌云降落,暴风高文,现在已经变得晴空万里,赤日炎炎,花草树木都被晒得一副低头沮丧的模样。
“行啦!听我的号令,你们三个留在原地待命,残剩的人全数跟我反击吸引狼王的火力,只要发明狼王的位置,你们就干掉他。”
就在这名地魔成员话音刚落时,他的脑袋被打爆了。
顾欢怒道:“你小子给我闭嘴,恐吓谁呢?”
离此五百米远的一棵树上,厉峰的偷袭枪冒出了一缕青烟,他吹了吹枪口,随即跃下了树。
随后,厉峰将这些已经死去的地魔成员身上的枪弹和干粮收割一空,筹办向下一个目标解缆。
跟着时候的推移,两名地魔成员终究受不了太阳的炙烤了,他们起家找了个阴凉的处所藏了起来。
鲜血喷得埃森满脸都是,他的精力完整崩溃了,他不想再玩这么刺激的游戏了,仓猝将枪丢在了地上,随后跪着举起了双手。
另一名地魔成员摇了点头,“我也找不到他在哪?这该死的家伙莫非会隐身术不成?”
“奉告第二小组筹办驱逐狼王的到来,必然要将他射杀在扎拉河边。”
一阵火力输出,草丛被打得草屑纷飞,紧接着一窝地鼠四散而逃。
对于这些恶贯充斥的地魔成员,就算杀他们一百次也不解恨,因为厉峰向来不是品德婊,对险恶权势的人从不会心慈手软,见一个杀一个。
他用偷袭镜扫视着四周,想发明狼王的详细位置,从而将他射杀。
“狼王,不要开枪,我认输了。”
“奇特,如何就是找不到狼王,你呢?”
与此同时,厉峰正弯着腰以快速的体例逼近这里,五百米的间隔,他只用了两分钟不到就奔了过来,只是他现在不能肯定,这里还剩下几个地魔成员。
“砰砰砰……”
顾欢一惊,急呼道:“是狼王!”
随即,他仓猝扣动扳机。
又是一声响枪,又一名地魔成员倒了下去。
现在,血屠已经用对讲机持续呼唤了顾欢多次,但是都没有获得回应,乃至第一小组的其别人一样没有任何回应。
埃森高高举动手,额头上盗汗直冒,不断地吞咽着口水。
“狼王来啦!”这时,一名地魔成员叫了起来。
打两枪就换个处所,这是一名偷袭手最根基的知识。
何况,这些年来,地魔颠末的硬仗无数,打退了很多次征剿他们的各国结合军,从未吃过败仗,但是现在面对狼王一人,他们真是没有任何体例。
虚惊一场。
血屠猜到了,他们已经全数死在狼王的手里了。
他们身为地球上最可骇的险恶权势地魔的顶级偷袭手,一向都是别人惊骇与他们比枪法,但现在,他们就像一群待宰的羔羊一样,底子看不到狼在那里,反而随时有能够被狼俄然杀死。
“妈的!他在捉弄我们呀!”顾欢气得怒骂了起来,因为直到此时,他都没有见到狼王,反而有好几名兄弟已经被狼王干掉了。
“砰……”
刚说着,厉峰就从他劈面不远处的一丛杂草里钻了出来,朝着他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