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考虑到结果的严峻性,这件事情我们并没筹算奉告路海棠。
瘦子把画框扔到地上,把画完整扯开把电线拉出来,从内里拿出一个偷拍用的小型拍照机!
路海棠看上去很高兴。
我跟瘦子筹议了一下,这件事情不管如何都不能奉告路海棠!但是我们要把那双眼睛揪出来,踩碎他!这天我们小屋没有停业,我跟瘦子以租屋子的名义找到了这件事最大的怀疑人-房东(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
一开端房东还在硬甚么也不说,被瘦子揍得实在挺不住了才肯开口。摄像头只要阿谁屋子才有,并且对外只租给女孩。不晓得为甚么来住的女孩住不了都多长时候,最长的也就搬十几天就办走
我把那几个硬盘格局化了,留了几个意味性的视频作为证据。然后直接把他扔到公安局里了!
这类事情必定不是一个正凡人能做出来的,正凡人如何会平白无端的在墙壁里安装一个偷拍设备,每天都去偷窥别人的隐私呢?之前只在网上看到过一些有关这方面的报导,这类怪癖的行动受害者的心机都形成了极大的创伤,违法,没有品德底线,并且人本身的理性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