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中暗淡一片,即便白天光芒晖映下来也并不较着,季晟越走感受山路越高,最后山坡峻峭,不得不手脚并用,尽力向上攀爬。
“他奶奶的,老子寻了一起,也没找着个猎物,这鬼处所真邪门了!”大胡子饿了几天,气恼不已,喋喋不休地自语道。
季晟顿时恍然,猜想大胡子八成败在翼通部下,受了脚伤仓惶逃脱,一起冲进了密林当中,然后跟他的遭受一样,在林中盘桓了十几天,硬是找不到分开的前程。
心脏不争气地猛跳两下,季晟在树洞里低俯身子,眼下无路可退,只能静观其变。
到了第十五天,季晟已经是蓬头垢面,衣不遮体,并且一起的猎物非常希少,隔两三天赋打获得一只野兔山鸡,勉强充饥活命。所幸身上的伤口渐渐结痂,已经没有大碍,但是不知何时才气走出这片奇特的密林。
脑中正想着事情,林中左边俄然传来一阵“簌簌”的细响,季晟警戒地转头看去,面前的光芒非常暗淡,垂落的藤蔓粉饰住部分目光,在淡薄的雾气中若隐若现。
他从怀里拿出冰冷半熟的烤兔腿,放进嘴里嚼烂咽下。兔肉味同嚼蜡,没有完整熟烂的肉中飘散出一股难忍的血腥味,但是季晟为了保持体力,顾不得有血腥之气,只当作是甘旨好菜,大口大口吃下去。
林中猎物虽少,但用心追捕却也能充饥度日,季晟奇特大胡子为甚么抓不到猎物,细心朝他的身影看去,才发明他行动盘跚,走路一瘸一拐,右脚仿佛受了重伤,很不矫捷。
季晟规复了一些体力,这才支撑身子站起来,寻一根粗木棍做拐杖,一步步朝北方走去。
说着,伸开双掌,弯起钩爪普通的指头,猛地朝季晟狠抓畴昔。
跟兵卫们拼杀的时候,不知不觉受了伤,方才逃窜时没有发觉,此时浑身一松弛下来,肩背处顿时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旋即头晕目炫,体力已经严峻透支。
大胡子蓦地一震,昂首瞥见是季晟,立马变了神采,怒声骂道:“本来是你这个小兔崽子,老子现在这么不利,都是你这小子害的,明天就让老子剥你的皮,饮你的血。”
密林中一棵棵参天大树遮住天空,他昂首向上望去,竟连一丝光芒也透不下来,耳边偶尔有一两声锋利的鸟鸣声,在死般沉寂的林子中显得非常空旷阴沉。
不知过了多久,东方暴露一丝暗白的曙光,朦昏黄胧的光芒在密林里投射了一道道诡异的影子。
目睹大胡子腿脚受伤,季晟垂垂放下心来,对方既然连猎物也打不着,那么必定也没法伤他,倒也不必惊骇。
他凝睇了半晌,瞥见一棵大榕树前面闲逛两下,随即钻出来一个彪悍魁伟的身影。
厮杀声很快被甩到身后,季晟一起疾走,敏捷跑进遮天蔽月的密林深处。有几名兵卫追踪他的脚步而来,并没冒死追杀,只是抖一抖长矛虚张阵容,目睹大胡子不留意他们,都趁机四周飞窜,远远地跑开逃命。
那人身上的衣衫几近全然撕破,胸前肌肉上充满横七竖八的血红刀疤,喘着粗气,摇摇摆晃地朝树洞这边走来,满脸大胡子透暴露一身的杀气。
此人恰是那日偷袭营地的兵卫首级,人称“铁将军”的大胡子壮汉。
遵循吴多言的说法,华雀国的都城就在官道的正北方向,如果从黑衣人的营地解缆,慢则五日,快则三日,光凭脚力就能走到华雀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