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十几天的山坡,此时季晟地点的处所云雾环绕,是一座巍峨高山的半坡上,三面崖壁峻峭,山石嶙峋骇人,再往前走明显已到绝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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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伸开双掌,弯起钩爪普通的指头,猛地朝季晟狠抓畴昔。
红色细麻布的衣衫染成血红一片,季晟咬牙扯开衣衫,草草地包扎了伤口,已是浑身有力,只能勉强靠树干上,盘膝打坐,一点点调息田丹真气,但愿尽快规复体力。
他从怀里拿出冰冷半熟的烤兔腿,放进嘴里嚼烂咽下。兔肉味同嚼蜡,没有完整熟烂的肉中飘散出一股难忍的血腥味,但是季晟为了保持体力,顾不得有血腥之气,只当作是甘旨好菜,大口大口吃下去。
大胡子蓦地一震,昂首瞥见是季晟,立马变了神采,怒声骂道:“本来是你这个小兔崽子,老子现在这么不利,都是你这小子害的,明天就让老子剥你的皮,饮你的血。”
而后的十多天里,季晟在延绵不断的山林里转来转去,丢失了前行方向,白日看不见太阳,夜晚也没有星星带路,早已辨不清正北究竟在何方。走到最后,贰心中模糊有一种不妙的感受,仿佛不管他如何尽力,间隔华雀城都越来越远。
树林中暗淡一片,即便白天光芒晖映下来也并不较着,季晟越走感受山路越高,最后山坡峻峭,不得不手脚并用,尽力向上攀爬。
“到底是甚么鬼处所?”季晟又走了一整天,傍晚时候,拖着沉重的身子来到一处藤蔓交叉的榕树丛中,找了一个干枯的空树洞安息,忍不住抱怨道。
那人身上的衣衫几近全然撕破,胸前肌肉上充满横七竖八的血红刀疤,喘着粗气,摇摇摆晃地朝树洞这边走来,满脸大胡子透暴露一身的杀气。
密林中一棵棵参天大树遮住天空,他昂首向上望去,竟连一丝光芒也透不下来,耳边偶尔有一两声锋利的鸟鸣声,在死般沉寂的林子中显得非常空旷阴沉。
“呼――”喘了几口大气,季晟精疲力竭坐到一棵大树底下,感到身材非常衰弱,抬手摸一下后背,才发明到处是血淋淋的伤口。
他凝睇了半晌,瞥见一棵大榕树前面闲逛两下,随即钻出来一个彪悍魁伟的身影。
到了第十五天,季晟已经是蓬头垢面,衣不遮体,并且一起的猎物非常希少,隔两三天赋打获得一只野兔山鸡,勉强充饥活命。所幸身上的伤口渐渐结痂,已经没有大碍,但是不知何时才气走出这片奇特的密林。
厮杀声很快被甩到身后,季晟一起疾走,敏捷跑进遮天蔽月的密林深处。有几名兵卫追踪他的脚步而来,并没冒死追杀,只是抖一抖长矛虚张阵容,目睹大胡子不留意他们,都趁机四周飞窜,远远地跑开逃命。
心脏不争气地猛跳两下,季晟在树洞里低俯身子,眼下无路可退,只能静观其变。
不知过了多久,东方暴露一丝暗白的曙光,朦昏黄胧的光芒在密林里投射了一道道诡异的影子。
遵循吴多言的说法,华雀国的都城就在官道的正北方向,如果从黑衣人的营地解缆,慢则五日,快则三日,光凭脚力就能走到华雀城。
季晟规复了一些体力,这才支撑身子站起来,寻一根粗木棍做拐杖,一步步朝北方走去。
两人相隔三丈远,只是林密草长,将季晟的身子全都遮住,大胡子一时之间没有发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