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知府大步上前,看了一眼在中间上蹿下跳,义正言辞的白鹿,面带一丝猜疑:“白鹿同窗,不是你砸到我的?”
人群外负手而立的无夜,眼中明灭着一丝笑意,轻声娇嗔:“这个小好人。”
为了偷懒用心使坏的李马必懒洋洋的问道:“小白,你不感觉练球很无聊吗?”
白鹿跟诸葛大福一组,两人相互传接,白鹿身边的李马必用心使坏,大力将球甩了出去,跟他一组练习的知名吃瓜少年脸一黑,抱怨一声后拖拖沓拉的捡球去了。
“小白,你喜好篮球吗?”
随即,高山一声雷:“是谁?”
白鹿憨憨一笑:“我也喜好篮球,篮球就像小夜的屁股一样又圆又大。”
白鹿对体育活动谈不上喜好,也说不上讨厌,他感觉很多人抢一个球的活动都比较傻,人越多的就越是傻,不管是篮球,足球,还是棒球满是很多人玩一个球,篮球人数同比少一点,相对没那么傻,白鹿也是是以才点头决定插手篮球社。
识时务者为豪杰,不识时务者已死绝,如果手里有香蕉,白鹿真的想赏李马必一根香蕉以示夸奖。
“还好。”
孙知府捂着脑袋,气急废弛的吼道:“谁砸的球?”
一群正在练习的重生唰一下从白鹿身边弹开,只留下白鹿跟完整不晓得产生甚么事的李马必……
篮球馆非常大,非常气度,有一个标准的比赛场馆,起码能够包容五千名观众,外加六个练习用处馆,篮球馆一共有十个全尺寸篮球场,各种设施也一应俱全。
带头大哥决定的事,凡是环境下没有人会反对,不过李马必小我比较喜好足球,曾小小的提出过贰言,白鹿叮咛熊大熊二将他钳制高举至半空,以德服人一番后,离地三尺变成高人的李马必当即就顿悟了,发明篮球才是星空下最夸姣的活动,足球甚么的最讨厌了。
白鹿接住飞来的球后,撇撇嘴道:“你就当我们是在打工好了,运球总好过运大粪吧?”
“是呀!”白鹿嘴快回了一声后,机器般回过甚,哭丧着小脸:“小夜。”
死贫道不如死道友,你不下天国谁下天国?白鹿文雅的从李马必身边跳开,并用手指着他,义正言辞骂道:“马必,你为甚么要用心使坏,那么用力传球?现在砸到人了,你说要如何办?”
氛围中传来了两道感喟,又来了!
白鹿心一颤,下认识扭过甚将手中的球砸了出去,诸葛大福无法的举起手跳了起来,却没能将球拦下,球飞了出去,噗!一声闷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