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奉告我,她还活着吗?”老莫德抬开端看着劳伦斯。
“对对对,这本才是,书上说了,幻景篝火的燃料是一种叫...苦蒺藜,发展在南那村东面的松果林,离这里只要三英里远,这类果实长在一种近似松树叶形状的蔓藤上,紧贴空中,是先知最爱的食品,普通有苦蒺藜的处所都会呈现先知。”老莫德念着古书上的质料。
“先知?不就是半身人嘛,那东西可不好惹。”肯尼看着老莫德说道。
咖啡色的羊皮书封面被这一口气吹的洁净了很多,老莫德用牙签粗细的小爪子翻开封面,当真盯着书上的内容,嘴里神神叨叨的念着听不懂的话。
“你肯定你要晓得吗?小艾伦...”老莫德一只手搭在书架上,转头一脸奥秘的看着艾伦。
“行,如果我们能找回苦蒺藜,规复了幻景篝火的才气,你得承诺我去和村里的地灵相同,采取我们这些人。”肯尼伸脱手放在老莫德的肩膀上。
艾伦用手不断的扇着鼻前的灰尘,“老莫德你能不要...咳...咳...”
劳伦斯从两人的身后一起小跑追上来,“肯尼,这里的地灵跟丽莎的脾气不同很大啊,他们可比丽莎热忱多了。”
“当然。”艾伦看着老莫德的神采,脸上也跟着严厉起来。
半晌以后,一行人穿过暗门回到老莫德的住处。
“先知可不是南大陆特有的族群。”
劳伦斯点了点头,带着兵士们向北面的山脚下走去,肯尼转过身迈进艾伦的足迹里,寻着松果林的方向追了上去。
三人走出石头洞窟,一群地灵围在石塔的洞窟门口,一脸猎奇的看着这几个陌生人。劳伦斯满怀热忱的跟这群地灵打着号召,肯尼和艾伦则一前一后向村口走去。
“当然,你们地灵可不是那么轻易就死的,你看。”劳伦斯蹲下身将本身的手臂露了出来,“这是我小时候,丽莎咬的,你们地灵族一年要吸一次血,那年我成了个阿谁不利蛋,哈哈!”
“如何了,老莫德?”艾伦看着猴子般上蹿下跳的老莫德问道。
他将书夹在腋下萧洒的跳回到草塌上,那本书看起来像是在成品收买站待了好几个世纪,老莫德鼓起腮帮子一口气吹在羊皮书上,一阵灰雾满盈,中间的几人被呛的直咳嗽。
“谢天谢地!丽莎还活着!”老莫德的神采舒缓了很多。
听完艾伦的话,老莫德走向草塌边的石墙书架,草塌旁的石墙上被凿出一排排整齐的凸起,上面搁满了年代长远的羊皮纸卷,那些陈腐的卷宗大多充满灰尘,像是好久都没有人翻看过了。
“我和肯尼在很小的时候曾经碰到过一个地灵,名叫丽莎,她有呼唤浓雾的才气,还能拖动比本身重几十倍的东西,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或许她就是你口中当年跑出去的阿谁地灵。”
“嗨!老莫德,别如许。”艾伦蹲下来,伸出一根手指在老莫德肩膀上敲了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