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是啊,咱都快烦死啦!”高个头的佣兵大声抱怨。
桑尼第一个上马,霍恩紧随厥后,两人牵着马躲到一间半塌的破茅舍后,苏拉最后一个到。“你们闻声没?仿佛有说话的声音。”最后赶来的苏拉说。
“哪怕你们是外村夫!”第三个弥补道。
“小弟弟?”霍恩冷哼了声,“想尝尝火焰的味道吗?”
光芒逐步消逝,他们迟缓前行。霍恩感觉身材越来越沉,他明白,苏拉和桑尼比本身更需求歇息,可他既没有弓,也没有箭,上哪儿去给他们弄热食呢,徒手捉兔子听上去就很蠢,可那片该死的丛林里除了松鼠就是狐狸,想要捉到它们,毫不比去天灾城简朴。以是,还不如持续前行,说不定前面就会碰上个有人的村落。
“我没闻声马蹄声,劳伦斯叔叔的人应当骑马才对。”霍恩侧耳聆听,远处确有某种声声响动。
“我们不该躲在一起,如果真的是劳伦斯叔叔,我俩还能够保护你先跑。”桑尼抬高声说,“等会儿如果真的是他,你记得先跑,不要管我们,闻声了吗?”
听罢此言,霍恩从破茅舍后走出。“助手!”他对三人吼道。借着此中一人手里的火把,他发明三人皆为徒步,身上泥斑点点,风尘仆仆。他认出方才那第二个声音,因为那人确切已经搭箭抬弓,此时正拿箭瞄着他,但仿佛成心放低了一寸。
“尼普尔口音?哦不,北城口音,你们应当是北城人才对,领主已经承认了你们的国土统统权。”高个头的佣兵道,“你方才说甚么?火焰的味道?”他哈哈一笑,暴露满嘴黄牙,“你想尝尝咱弓手的箭吗?”
“小弟弟,你猜我们是甚么人?”弓手放下了箭,脸上挂着笑意。他没佣兵那么高,红头发,斑点脸,穿戴玄色皮甲、高筒皮靴和无指皮手套,腰侧挂着一个箭袋,带上绑着几只野鸭。
“少啰嗦,快点跟上。”霍恩转头叫道。他也很饿,但没有桑尼说的那么严峻。
“出来吧,咱可没恐吓你们,弓手真的搭箭抬弓啦!咻咻咻!”第一个粗狂的声音喊道,“只要你们不是逃犯,咱没需求抓你们,咱没这个闲工夫,闻声了没?”
“如果你肯分我们一只野鸭的话,搞不好我表情好,会奉告你们也说不定。”霍恩笑着说。
“咱是谁?”方才那第一个声音的人轻声发笑。他比身边拿着火把的男人高出一个头,表面像个雇佣兵。镶钉皮革剑带上挂着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衬衫缝了排排交叠的铁环,头戴一顶凸起的黑铁半盔。他有一把稠密的黄褐髯毛,最引谛视标就是那身带兜帽的绿色大氅。它又沉又厚,沾满了青草和鲜血,下沿已经破坏。
“.....明显瞥见三匹马啊!”一个有着粗狂嗓音的男人说,“咱打赌,他们必然藏到了这破村里!”
“你们在抓逃犯?乌鲁克的逃犯?”霍恩还是站在原地,保持着警悟。
“弓手,跟他赌你上面那玩意儿。”第三个声音鼓动道。
“找谁?”弓手问。
“该死,还不出来!”第一个粗声变得有些恼火,“弓手,放箭!”
“你瞧,我们没有歹意,如果想要你的小命,你现在已经是一具尸身了。”弓手说完放下箭,“让你的朋友们出来吧,看上去你们不是逃犯,搞不好你们几个乖一点,我能赏你们口吃的也说不定呢。”说罢,他笑了笑,拿箭的那只手拍拍腰带,上面挂的野鸭跟着晃了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