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北地之王 > 第二百零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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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到燕国今后,和本地的狗屠夫及善于击筑的高渐离交友,成为知己。荆轲特别好喝酒,每天和阿谁宰狗的屠夫及高渐离在燕市上喝酒,喝得似醉非醉今后,高渐离击筑,荆轲就和着拍节在贩子上唱歌,相互文娱,不一会儿又相互抽泣,身边像没有人的模样。荆轲虽说混在酒徒中,能够他的为人却深沉慎重,喜好读书;他游历过的诸侯各国,都是与本地贤士豪杰德高望众的人订交友。他到燕国后,燕国隐士田光也友爱地对待他,晓得他不是平淡的人。

并且与洛伊诺畴昔所体味的原始部落分歧,这个部落几近能够包涵统统的种族,从狼人、熊人、牛头怪,再到矮人跟灰矮人,哪怕是这个大陆上最卑贱的地精,也一样能够在这里自在的糊口。

最首要的是,经太悠长的伴随今后,相互之间是很轻易产生豪情的。

但是就算是那些贵族,只怕也没有胆量在严绍跟其他北地人的面前说出这句话,特别是在这片地盘上,如果他们敢在北地人面前挑衅,乃至就连他们所信奉的诸神只怕也庇护不了他们。

实际上,这内里荆轲等的究竟是谁,恐怕是很多人都想晓得的。

不得不说,这个樊於期也算是一个男人了,传闻了荆轲的话以后,便立即将本身的脑袋拿了出来,作为能够操纵的一种道具,如许的行动起码当代人是绝对干不出来了——————或者说很难赶出来,毕竟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出这类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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