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 第二十三章 三叠阳春(中)
时奉佳节微风暖,正值蔡水百花香。
就是喝了酒,以他现在的程度,也一定能将米体写出四五分的味道。勉强四分罢了。
这也培养了他对米体书法的接收才气。
但是此时刘知州正看得入迷,做了一个行动,不顾本身的身份与高龄,恭恭敬敬的拿起酒坛子,做了一个近乎举献的行动,递到了郑朗手中。郑朗也不推却,喝了一大口酒,将酒坛子递到刘知州手中。刘知州竟然再度象一个门生一样,将酒坛谨慎的放在身后。
到此为止,诗句安稳,还不能称为视高衙内的诗不敷看的境地。但有的人暗中做了一下比较,起码有一点比高衙内强,言之有物!乃至能说一气呵成,中无停滞。
不是因为夸他,才吼出来的。略失态了。
当初郑朗挑选米体字,是一个非常精确的挑选。
颠末端一年多熬炼尽力,不知写秃了几支羊毫,现在郑朗的字变得很可观。直到明天,它才象一块璞玉,象一株藏在深谷里的奇兰,是养成深闺里的杨玉真,终究在世人面前绽放出夺目的光彩。
宿世玩保藏玩得差一点连饭都吃不上,这一世又受了一年多的白眼,养成了一种宠辱不惊的美意态。别人的观点,不是很在乎的,是以,全部身心投入到这个字,这首诗当中。
对这统统,郑朗不知。
实在这行诗看似浅近,远比高衙内写的诗高超多了,劈开一句,就交代了启事,地点,时候。但又非常天然,不象其别人故用惊句开首,显得高耸。这些人都没有重视,全数在看书法呢。
李威此时写得也正鼓起,大喝道:“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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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个行书舒卷自如,如行云流水,书到意到,意尽而止。特别每一个字中饱含着那种圆润活泼之意,让人感到是一匹匹良马在奔驰,大气有力,高傲而又崇高,又充满了美感。
他不是郑朗的大舅,见地了多少大师的书法,从未见过这类书法,能看到一些陈迹,有二王的一些风采,特别是团体布局,很象二王的字。但又不是,仿佛又能找到一些唐朝大师的影子。
心中模糊的感到此次新知州偶然插花之举,有能够会成为一件真正的雅事了。
除了四周的人,前面的老百姓是看不到的。不晓得郑家的败家子写了甚么,竟然让新知州喝采后,恍若丢了魂似的。接着又看到四周的几个父老,连续的象丢了魂似的,在空中拟摸。
写了第一行诗后,接着持续往下写道:
看到新太守这个行动,轰!一下子全炸了营。
“耶,你们几人不要对劲哪,今后也学着我们家大郎,多看看书,多写写字。看看你们,将我家大郎名声败得有多坏!”四儿不平的说道。这一年多,自家小仆人遭到太多不公允的群情与白眼了。就是这几哥子,废弛的。
二人不但脾气,连运气都如此的类似!
是何人传授他这类书法的?
恰赴乱世大诗会,即用鸿沟做粗纲。
是对四儿说的。
十四个字,一气呵成,刘知州喝了一声彩后,几近凑到郑朗身边,还不断的用手在空中摸拟。当然,不是郑朗此时书法已赛过了他,写得很好了,但一定能佩服到刘知州。佩服的是书法里气度与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