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鹰道:“凤家是通州城里的白叟,这城里哪有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想必都清楚得很了。今早晨就有劳凤大少做个领导,好好安排我们一会吧。这一起上的火车,但是把我们闷坏了。”
比及火车靠了站,看下来的两人,凤鸣歧内心大抵稀有,这两人里起码有一个是军界的。抢先走的男人四十开外,身材高大魁伟,就像堵山墙,四方大脸面如铜锣,满脸络腮胡,属于那种标准的匪贼屠夫再不就是骄兵悍将。只看马千里与龙扬剑同时上前施礼的模样以及两下的靠近,就能猜出来,一准是老下级与老部属。
“没干系,年事大了点便姑息了,就去那了。”
那穿戴大衣的人却已经跨过几人来到凤鸣歧面前,放下衣领,伸出戴着麂皮手套的手与凤鸣歧行个握手礼道:
正在犯踌躇的当口马千里在他耳边嘀咕几句,那大汉才点头道:“哦,哦,是如许啊。”一口较着是带外埠口音的河南腔,时下正风行,凤鸣歧学的比这大汉隧道多了。
此人嗓音有点云遮月,按照凤鸣歧判定,多数是抽了太久大烟,把嗓子熏坏了。两下离得近,加上有灯,能看清此人的五官边幅。年纪跟本身差未几,是个白净脸,隆长鼻子,长眉大眼的,模样倒是不差,就是眼神有点飘,举止上很像是那些大户人家不学好的轻浮后辈。
“没事,他们不出来,给口热酒喝,给点吃的就行。给老雷找一个陪着的就行了,他此人好服侍,谁都行,是吧?”
袁鹰微微一笑,“有客不怕,我有诚意,想来我们通州的爷们都是懂礼数的,看到我的诚意,自但是然的他就该挪处所了。”说话间,他以一个极美好的身材掀起了那件呢子大衣,暴露了腰间两把黑黝黝的手枪柄。
凤鸣歧一句脏话闷在喉咙里没吐出来。毕竟身份有差,不然的话,他非骂出袁鹰八辈祖宗来不成。跟运河帮打交道时候不短,都没见过如许的混蛋,这大总统的义子,比起那帮江湖人还混!
雷震春赶紧赔着笑容道:“卑职今个也是与两位小站旧人重聚,弟兄们一起喝就几杯,有女人反倒是碍事,鹰少爷玩好就行了,我们都好说。”
雷震春的名字凤鸣歧传闻过好久了,他所办理的军政法律处,说白了就是个杀人的部分。放明朝当时候,能够叫锦衣卫,共和不兴那一套,就改了这么个名字。进了他阿谁衙门的,不死脱层皮,很少有人能囫囵着出来。北都城军政要员都对这个机构谈虎色变,暗里里称雷震春为雷屠夫,明天一看这边幅倒是对得起这个外号。
“天有点晚了,通州不比都城,没那么热烈,这个点就不好安排了。先找个店房几位住下,赶明个我来安排。”
在这个男人身后的,是个二十几岁的小伙。身上一件玄色号衣呢大衣,头上戴着呢子弁冕,脚上穿的应当是马靴,踩在地上格外清脆。衣服的领子向上立着,挡着半拉脸看不清楚模样,如许的打扮总让凤鸣歧感觉此人是不肯定见人,或者说不肯意与马千里他们打号召。
“绿云书寓一共也没几个女人,此人……”
“听闻通州凤大少是留学东洋,警务精通的留洋人才,不想对前清礼数也如此熟谙,好,好得很。大总统说过,现在一些人喜新厌旧,民气大坏,仿佛一到了共和,就能把我们的老传统都丢光了,如许不好,很不好。一个留门生还能恪守礼法,这是值得吹嘘之事,也证明马署长公然识人用人,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