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笨男孩的T台(愤怒T台) > 第七十四章 番外.温逸楠.当年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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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二个学会念的词是姐姐。

他日复一日的趴在窗口边,他的目力和听觉都很好,能够瞥见和闻声X米(作者对数字没观点囧)以外的事物。他看着别人的喜怒哀乐,悄悄聆听他们说话,一小我仿照发声,用本身的体例去体味这个花花天下。他老是将脖子伸的很长,盼望有人能瞥见他,摸一摸他的头。

他停下脚步,俄然想起,这个男人说爱他。仿佛……从没有人这么至心的说爱他。这是第一次,有人真的爱他。

分开家后,温逸楠仰仗本身完美的形状前提,顺利的通过了EAM的试镜,成为EAM旗下一名艺人,居住在公司分派的公寓里。然后,他轻而易举获得林家孙蜜斯的敬慕,成为公司力捧的新人之一,拿到最好的资本,仅凭一支豪华珠宝代言告白,红遍了全亚洲,成为天下炙手可热,也是最年青的时髦模特。

元元:“爸爸,我明天抓了一只蜘蛛吃,不谨慎被同窗们瞥见了,他们骂我是变态,我真的是变态么?”

温逸楠挑眉,如果是如许,他也不介怀*一度。

但是没有更好的挑选,有渊源的躯壳不是那么轻易寻觅的。

小逸楠摔得不轻,却和别的婴儿分歧,不哭也不闹,温馨的躺在襁褓中,眉眼弯弯,嘴角含着轻笑,悄悄望着他的母亲,瞳孔闪现出纯粹的冰蓝,仿佛能够洞穿民气。

克日来,他看到温笑身边呈现了一个陌生人,那是一个非长年青漂亮的男人,他常常牵着温笑、小临旭的手,一起在院子里漫步,就像一家三口,温馨幸运。

温逸楠将小花蛇干枯的尸身保存在冷藏柜里,他一向在为小花蛇寻觅一个合适的躯壳。他具有移魂才气,当然,还需求一些特定帮助前提,比如纯洁的血缘干系,又比如某种渊源。这两种环境如果在对方是意念微小的灵魂的话,移魂则更轻易。

温太太是个斑斓到极致的女人,小逸楠的边幅随她,从小就显出异于凡人的冷傲,一双冰蓝眼睛闪烁如星斗,脾气也乖顺听话,是个惹民气疼的孩子,只可惜智商有点题目,那么大了还不会发言。

因而,他第三个学会念的词是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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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蛇整整伴随了他三年工夫。最后,它被温笑斩成两截,只因为它在外出寻食时,不谨慎碰到了在院子里玩耍的小旭,那可骇的表面吓着了小旭。

他勾嘴笑了,摸摸它滑溜溜的身材,清楚吐字:“你做我的朋友,我庇护你。”这个时候的小逸楠已经能够清楚表达本身的意义。他不是弱智,相反,他的智商比浅显人都要高很多。

元元:“爸爸,天上有好多鸟鸟,我怕怕。”

小逸楠晓得,这个女人也是本身的妈妈。他歪着头,缓缓伸开嘴,火急想要念出这个词,他也想要被女人抱,被女人亲。

她号令仆人停止给他送饭,她和她的母亲一样,但愿他能够快快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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