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垂着头,长发有些混乱,粉饰了她的面孔,她渐渐地抬起面庞,白净的脸颊感染着血渍,乌黑的瞳孔中没有多余的豪情,抿住双唇,这张脸庞美艳得惊人,或许是血的原因,也或许是这份冷傲气质。
之前那诗情画意如同人间瑶池的平原,尸横遍野,到处可见血泊,狂躁的凶兽撕咬着扑上来,唯独那血衣女子手执一笔,刻毒脱手,所到之处更加如天国残暴之气象。
“百草老狗!”
顷刻间全部群兽都躁动了,眼眸蒙上了一层的血红色,群兽怒啸之声震响了天涯。
“那你可得谨慎了。”
血衣女子扬起嘴角,如沐东风般轻柔的笑容刹时化解统统的冷酷:“我是笔仙,你也能够称呼我为和顺。”
自打踏入这蛮荒之地,和顺深深地感遭到,命掌控在别人手中,不刁悍,不抵挡,到头都是一死,何不为本身争夺权力,需求时赐与对方致命的一击。
“真是个不成爱的妮子。”他的口气古怪,“要我放了她,你要帮我获得传承。”
她感受头痛欲裂,影象仿佛少了很多部分。
对于她的态度,百草白叟不觉得然,踱着小步子:“现在有两条路,一种是我来炼制,一种便是由你来炼制,可惜按照你之前和我对战时的气力来看恐怕你连金丹都未结成,虽天木水灵体是天生炼丹的绝佳体质,还是过分伤害。”
“倘若心狠一点,倒是能成大事,如果此女能为我所用,称霸仙界恐怕也不难……有了!”百草白叟暴露了一抹淡淡的笑意,眼眸中沉下一片阴霾。
调剂好本身的身材病愈时,日子已经又过了三天,不得不承认只要有这天龙凤栖木存在,她几近能够做到不灭,断裂的骨头已经规复,身上的肌肤更甚畴前。
俄然风起,仿佛有衣袍猎猎作响声,她侧眸望去,却见一名血衣少女手指一支奇特的庞大羊毫,血还在从手臂中流滴下来,而鲜红的笔毛更是墨点落下。
百草白叟眯起眼:“真是个不客气的妮子!如果能为我所用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