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想到不是鬼,而是一只小麻雀在啄他,并啄得那样的疼痛,仿佛用刀尖扎一样,血流满手,令人难忍。
当然,他是没看到林风进入那间租房的景象。
林风呢,心中早已肝火冲天。
父母亲现住在出租房里,每天过着吃泡面的穷日子。
百思不得其解,只得冷静地跟着前面飞着。
不等他反应过来,很快,另一只拿钱的手背上一阵剧痛,疼得他本能地一放手,三千块钱全数掉到地上了。
他暗庆此次自已能跟新王一起出来,见地了多数会内里的风土情面。
见新王满眼的冰冷,强子不敢再问了,只是迷惑地想着,这抢钱干吗,我们是鸟儿,莫非还能用钱去买食品吗?
他们都是大族公子,不在乎钱,只在乎美女。
林风深知,如果自已不及时呈现在他们面前,说不定,不久的将来,他们必然在痛苦的煎熬当中悲惨的死去。
如果麻雀能去下狱,他甘愿去下狱,只要让父母过得好,他在所不吝。
回击一摸,竟然瞥见了血。
眼下的事情他也没有需求瞒着强子,这事得有他共同才成,以是就开门见山地说出来。
“不要,求求你们放了我,我这儿有一千块钱,这是我这个月的糊口费,都给你们。求求你们放过我吧。”女孩子欲哭无泪,取出钱包,把统统钱都拿出来,但愿能用钱来买回自已的明净身子。
这是一件义不容辞的事情。
“不归去,今晚我们要去做一件对于人类而言轻而易举,对我们鸟类而言却意义非常严峻的事情。”林风一边拍着小翅膀,一边冷声说道,目光清冷,神采冷酷。
固然他已分开出租房很远了,可父母双亲那蕉萃的面孔及衰弱的身形仍闪现在脑海中,仿佛就在面前,触手可及。
两个地痞脸上都闪现超卓迷迷的模样,一边拉扯着女生,一边罪过地去摸女孩子的胸脯。
但见昏黄的灯光上面,一个穿红色连衣裙年约十七八的女生被两名流里流气的地痞子截住,在灯光的映照下,女生的样貌还长得蛮水灵,这大早晨的走在这林间,难怪让地痞们惦记取。
他目光瞥去,只见一只小鸟在那边用力啄着他的手背。
“强子,我等会儿去叼这两个恶人的手,你就卖力把钱叼到一边,听到没有?”树枝上,林风如此叮咛道。
以是,为了让他们活下去,并且活得很好,他必必要有所行动。
如果看到了,必然会大吃一惊。
扑楞扑楞,一大一小的黑影在半空中不紧不慢地飞着。
一个地痞眼看要到手,内心大喜,强行要撕扯女孩子的裙子。
不管是在速率方面,还是尖喙这类天生地养的设备上面,或是心智方面,都令他感到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