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知雯生得非常秀美,更兼肤白如玉,被身上一件石榴红的织锦小袄衬得更加添了几分光彩。乌黑的头发梳着个小流云髻,插了一枝嵌红宝石的海棠步摇,两边另有几朵蜜蜡珠花。胸前一个九节金项圈,下头坠着绿莹莹一块翡翠,在灯光下宝光熠熠。只是那眉眼间平白就带着几分不好靠近的意义,见绮年三人施礼,便屈膝还了个礼,转头叫丫环:“听琴把那荷包拿来。”
乔连波脸上飞起一抹微红,低声道:“甥女儿本年十二了。”
吴知霏才十岁,身上的织锦小袄是杏黄的,跟吴知雯戴着一样的项圈儿,倒是浓眉大眼的,跟几个兄姐都不像。拿了两个荷包,欢欢乐喜行个礼:“多谢表姐。”又大人样儿的也拿出一个荷包来,上头的花腔绣得歪歪扭扭,递给乔连章,“我给表弟的,绣得欠都雅,表弟别嫌弃。”
绮年笑了笑,福身施礼:“表姐。”
大师劝了一会,颜氏总算止了泪,向李氏道:“我看连章这孩子聪明得紧,只是被担搁了,不如就叫他与霄儿同住苦笋斋,读书有不懂的处所,也好叫哥哥指导一二。”
李氏只觉头疼,道:“蜀素阁已然清算了出来,本拟让两位外甥女儿同住……”男女七岁分歧席,明天早晨算是亲戚初来拂尘的百口欢,不然用饭也该分桌的。乔连波与乔连章虽是亲姐弟,按说也该分开居住,更别说绮年跟他们隔得更远,莫非让三人一起挤在蜀素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