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止戈的准镜已经对准了那西装男的头颅了。
宁止戈的准镜在微微的挪动着,在镜子当中寻觅着合适的目标,第一枪必然要打一个大角色。
那穿戴西装的年青人抱着偷袭枪,这把枪是他爹花了大代价在他成年的那一天,作为生日礼品送给他的,也是在他的那一帮纨绔圈子当中,最值得夸耀的玩具,拿出来的确倍有面子。
砰!!
宁止戈透过偷袭镜,他瞥见了那男人手里的那把偷袭枪,心中不由的起了贪婪之意,“这王八蛋有点儿意义啊!芬南之星,TGR-42,那但是一把天下名枪,有钱有钱。”
俄然,宁止戈在瞄镜当中瞥见了一个身穿西装的男人,他的嘴角微微的动了动,锁定目标了。
宁止戈现在的上风在于,仇敌不能够肯定他的位置,而步队当中的内鬼也不能确认仇敌是不是在摸索。
“提及枪法,这三角地区我说第二,谁敢认第一?”那西装男说:“哼哼,给我比枪法。拿我的偷袭枪出来。”
传闻有人用TGR-42射中过两千米以外的目标,比起宁止戈手中的M-24偷袭枪机能好上了不是一点二点的。
“公子,我传闻那堆老鼠内里有一个非常短长的偷袭手,千米以外能取敌方首级。”红头巾说:“为了您的安然,您还是稍稍的藏一下吧!”
作为一个偷袭手,一个爱枪的偷袭手,宁止戈现在非常的想要把那把枪抱在本身的怀里,恨不得直接的早晨抱着睡觉。
两队人鄙人面像模像样的一边点着钞票,一边验毒。
品级二波人分开了以后,宁止戈在树叶之间看了一丝丝的傍晚晨光,仿佛就将近天亮了吧!
第一百一十二章:枪响!
“等打完了以后,我把那些老鼠亲身的捉出来,让您练习枪法。”
不过,人越多越好,我一颗手雷炸翻十小我,我一百颗手雷就刚好的完整处理了。
轰轰……
跟着阳光在不竭的刺破了晨幕,垂垂的天空已经亮堂起来了,两队人在无趣的演完了一段戏以后,草草的结束了。
有人说巴雷特是统统偷袭枪当中的偷袭之王,但作为一个伶仃的偷袭手来讲,巴雷特实在是过分于粗笨了,的确就是抱着一个大铁块,对于一个偷袭手换点挪动拖累性太大了。
“何如我这千里神狙都没有效武之处!”
宁止戈的耳朵贴在了空中之上,听着不竭的从空中传来的声音,他晓得开端上正菜了。
“可惜好东西都落在了狗的手里!”宁止戈的内心感喟,作为一个偷袭手,每小我的内心都有那么一点儿保藏癖好,TGR-42无疑就是天下偷袭枪图集当中最让民气动的阿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