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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里寂寂无人,只要几匹受伤未死的马还在有一声没有声地低嘶着,商队的其他马匹和东西都不见了,想必是被那群杀人者牵走了。
李昂被震得头皮发紧发麻,四周有多名军士把他团团围住,一支支冰冷的箭头指着。
那两个应喏的军士,当即各带着五人向西驰去,快若奔雷,一看就晓得练习有素。
那大胡子早已把金刀藏起来,他固然没有再对峙杀李昂,看来是筹办私藏金刀和扳指了。
被杀的那几十小我,被敏捷埋到山沟里,连个坟头也不留,这些军士仿佛在粉饰甚么,让李昂悄悄诡异。
李昂长呼了一口气,说道:“将军,我叫李昂,成都人........”
“天宝四年,仲春月朔,支野戎城俞校尉三十缗过关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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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直逼到李昂面前才勒住战马的军士,身材雄浑,长着一脸大胡子,一对铜铃般的大眼瞪着李昂大喝道:“你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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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昂带着小叮当往林外去,浓浓的血腥味劈面而来,小叮当顿时一溜烟跑了出去。
看着身首异处的方同良死不瞑目,李昂蹲下身去,渐渐把他的眼睛抚闭上,成果他一缩手,方同良的双眼又展开了,“啊!”李昂吓得跌坐在地上,“你别瞪着我,别瞪着我,好好好,我欠你一命,帮你报仇就是……”李昂再次伸出颤抖的手去抚,此次方同良终究没再睁眼。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多死人,并且是方才被杀死的,猩红的血液还没有干,有的乃至还渐渐的往外流着。
不晓得来的是甚么人,李昂第一个动机就是逃,他的腿伤还没完整好,拿起拐杖一拐一拐的向山上的树林逃去。那支马队速率非常快,越来越近,蹄声如雷,震得空中颤抖不断;
考虑到他们是边军,不是杵作,也不是收尸人,当场把尸身埋葬能够了解,可为他们舍近求远,把尸身搬到不起眼的山沟里埋掉呢?这如何看如何象是在毁尸灭迹。
那黄副队头说完,风俗性地吸了吸蒜头鼻,那鼻孔显得更加大,能直通火车。
呯!
此时一个兵士打马而来,向那满脸大胡子的军士禀报:“吴队正,都检察过了,没有活口,全都是死于箭矢和马刀之下。”
放眼望去,山坡上横七竖八地散落着三四十具尸身,有的头颅滚在一旁,沾满了血污和泥尘,这是一个活生生的屠宰场,惨烈的景象看得李昂心头闷闷的,汗毛直竖。
“小叮当,快跑!”
没等李昂多看,跟在他身边的小叮当便俄然嚎叫了起来,紧接着就见山坡那边冲上一队马队,没错,那一看就晓得是马队,四五十骑,穿戴制式的轻甲,挎弓背箭,飞奔而来。
此中一骑直逼到他面前,才听到“喻!”的一声大呼,战马在他前面嘶嘶人立而起,碗口大的铁蹄重重踏下。
金刀除了柄和鞘是纯金打造的外,还镶嵌着一颗颗红蓝宝石,可谓是代价连城。出鞘以后,刀身寒光活动,寒气逼人。
那大胡子恋恋不舍地打量了好久,才望向被绑得跟粽子似的李昂,神采顿时变得凌厉非常,他一把扯开他嘴里的破布,冷冷地喝道:“你姓甚名谁?何方人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