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民名叫刘大山,以上山砍柴发卖为生,草民的mm,叫刘小凤,是莫家的丫环,mm每个月都会回家一次,但是上个月却没有返来,第三天草民来卖柴,碰到一个老乡是和mm一起在莫府做事的,他奉告我,mm就是被这个淫贼欺侮,还被他打死了,将军,求你为草民做主啊,草民就这么一个亲人,不能让她连死都不瞑目啊!”
看着方龙面色平坦了,莫杰觉得他想通了,笑着接着说:“还不把本公子放了?如许的贱民说的话,如何能够当真呢?”
本来筹算把他压到牢里交给陛下措置,但是莫杰看起来不是很想活,那便成全他好了。
一拳,两拳,三拳……直到莫杰的脸被打的血肉恍惚,方龙才起家,撕下身上衣服上的布擦了擦手,号令佑城卫分散人群,把那帮子的仆人都抓去天牢。
“淫贼,你还我mm命来!”火线一声大吼,一个青年举动手中的柴刀就对莫杰冲劈了过来,莫杰一惊,可身后数十名仆人已经将来人按倒在地。
莫杰很恼火,非常恼火,他看上了自家府上的丫环,前几天的一个早晨把她叫来想要成其功德,但是谁晓得那丫头不识汲引,宁死不从,他顺手一个花瓶砸了下去,那贱性命薄,竟就此一命呜呼。
天下上老是有一群人,一出世便能含着金汤勺长大,他们无需劳作也能大鱼大肉,不消思虑也能活的安闲,与生俱来的优胜感让他们高高在上,看不清路,认不清人,等发明面前的是万丈绝壁,却已来不及勒马。
莫杰俄然打个冷颤,有些不敢看方龙,但想到本身的身份,和一个又一个恭维奉迎本身的官员公子,面前的,不过是佑城卫的一个小将军罢了,又有了底气,道:“证据呢?有证据吗?这位将军,做人做事最好是小巧点,你腰上挂的,但是百口人的命啊。”
“把刀都给本将军拔出来,谁敢抵挡给老子劈了他!”和侍卫兵便条混多了,方龙也沾上了那股子粗味,现在的佑城卫眼里只要将军,管他甚么莫家,挨打的那小子一脚踹畴昔,就讲莫杰踹倒在地,拔刀架上了他的脖子。
莫杰起家朝着他的头踹了一脚,又用力的将青年的脸踩在空中上,对劲的大笑:“你mm啊,阿谁命薄的贱人?哈哈哈,我奉告你,她是本公子用花瓶砸死的,并且,死都不明净啊。”莫杰低头看着青年呲牙咧嘴暴怒至极的神采,像是发明了新玩具般欢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