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用了几分钟,我两个膝盖上的伤口已经透露在视野中,脸上也充满了豆粒大的汗珠。

氛围顿时变得有些难堪。我不会措置如许的处境,独一能想到的是,面前这位仇人想要提示我点甚么?莫非他要的不是口头上的感激,而是要点实际的?

我大抵检察了一下这伤口,上面只是刮伤了皮,流出了血,那血迹已经干了,幸亏没有夹着灰尘,不然措置起来很费事。而现在只要把裤脚拉好,等下找着草药敷一下便能够了。

我咦--地长叹一声,看着本身血肉恍惚的膝盖,一阵心疼。接着用嘴悄悄地在伤口上吹气,试图减缓一下疼痛感,这个别例确切挺有效,阵阵清冷的轻风吹过,伤口有点瘙痒的感受,但却很舒畅。

我蹲下身子,双手谨慎翼翼地揽起裤脚,每上一寸,伤口都被扯得生疼。幸亏我穿的是休闲裤而不是牛仔裤那种紧身裤,不然这类难度就更大了。

幸亏这类等候没有持续好久,过了一会儿,声音逐步消逝在耳边,我吊挂的心也放了下来。

仇人的春秋不大,和我差未几大,大抵二十三四岁出头。身高有一米八摆布,体型属于那种精炼型。固然他的脸上充满了灰尘,但却不能袒护他的帅气,浓眉剑目,一看就是属于那种让女孩子见到了飞腾连连标准长腿“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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