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卿歌微微眯了眯眼,这个名叫言歌的男人仿佛是早就打算好了统统,就等她首肯了,这类感受,真的很不爽呢。
佟卿歌有些轻视地看了眼满脸怒容的红衣少女,朱唇轻启,道:“踢了就是踢了,若再胶葛下去,那便不但是踢她一脚那么简朴了。”
若她没看走眼的话,这把匕首应当就是数百年前曾名动一时的铸剑大师木剑所铸的‘涅槃’,这把匕首和她手中的那把软剑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给我站住,本蜜斯的话你莫非没闻声吗?这把匕首我要了。”红衣少女伸手扯住佟卿歌的衣袖,不让她分开。
佟卿歌赶到不归戈壁边沿的小镇的时候已经是大半个月后了,持续半个多月日夜兼程,佟卿歌也有些怠倦了。
佟卿歌二话不说,直接一脚将红衣少女踢开。
那小贩面露难色,有些难堪隧道:“这位女人,这把匕首已经卖出去了。”
“这把匕首我要了,一百两银子。”身着大红色襦裙的少女将一百两银子顺手丢到地摊上就筹办伸手夺佟卿歌手中的匕首。
小贩有些绝望地将手中的匕首放下,讪讪道:“女人,这把匕首也不值多少银子,你给一两银子就成了。”
“女人,这把匕首还不如中间的呢,不如你看看这些如何样?”小贩说着便别的捡了几把成色质地都算上乘的匕首拿到佟卿歌的面前。
“女人此言差矣,我会一起跟着你,不过是因为同路罢了。”
佟卿歌倒也没有起疑,“我现在要去找找看有没有比来要筹办横穿不归大戈壁的商队,如有,最好是和他们结伴而行。”
“等等。”
佟卿歌像是没听到红衣少女的话似的,不慌不忙地将银子放到地摊上,然后收起匕首,回身筹办走开。
想要穿越不归大戈壁,最好的体例便是和那些商队结伴而行,不然以一人之力,想要横穿不归大戈壁实在有些困难,不说别的,光是那一个月的干粮和淡水都够她头疼了,更何况还得时候防备着戈壁里的盗匪。
佟卿歌愣了愣,代价连城的‘涅槃’竟然被他用一两银子卖出去,如果这小贩晓得,不晓得会不会悔得吐血?
佟卿歌固然不惧他们,可为了省时候,她却也不想真的和他们对上。
从药铺出来,见天气还早,佟卿歌便趁便逛了起来。
那奥秘男人微微一愣,随即笑道:“我晓得你是筹算横穿不归大戈壁,正巧我也要筹办穿过阿谁大戈壁,以是这才跟着你过来,筹算结伴而行。”
四周一些熟谙红衣少女的小商贩见状都用非常怜悯的目光看着佟卿歌,放佛她要倒大霉了似的。
在不归大戈壁内里,很轻易迷路,以是还得筹办张舆图才行。
“同路?”佟卿歌有些防备地看着这个奥秘的男人,“那你倒是说说,你到这里来做甚么?这条巷子,但是条死路。”
找了间堆栈住下,佟卿歌洗去一身的怠倦便分开堆栈,筹办去看看小镇上有没有筹办横穿不归大戈壁的商队。
佟卿歌从荷包里拿出五十两碎银子递给了那小贩,道:“不消找了。”
敢对她脱手的人就向来没有能够满身而退的,更何况,这个女子长得一副狐狸精像,若不杀了,她恐怕是会寝食难安的。
毕竟,在不归大戈壁内里,能够取人道命的不但仅是那极其卑劣的气候和环境,另有一群极其凶悍的盗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