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看着这满脸冲动的刘第,看来他也不是第一天想着要去求仙了,只是刘老爹一向要他去读书罢了,现在刘老爹寿终正寝,这小子终究能够随心所欲了。
但可惜的是,在他十七岁那年,他的养父被人当场人赃并获,悲惨地被活活打死在街头。
不,别说这一匹,就是一窝子狼都够吃的,定时定量供应,子子孙孙享用不尽……
今后沈云重新成为了孤家寡人,靠着从养父那边学到的一身的轻功和些许小伎俩浪迹天涯。
“兄弟,我跟你一起去求仙!”
“看甚么看!戳瞎了你们的狗眼!”
周通顿时感觉脸上无光,大吼一声把人全都赶了出去。
“好!到时候我们两个就弄个甚么名号,跟那些大侠一样,一喊出去大女人小媳妇直尖叫的那种!”
以是沈云见到刘老爹的一刹时,眼泪冲动得像不要钱一样是掉个不断,一头扎在他怀里哭成了一个泪人普通。
不管那么多了,先把药送归去再说。
“疼死小爷了,小爷的人生记录里又新添了一种死法。跳崖这类蠢事,说甚么我也不想再来一次了。”
幸亏上山打猎的刘老爹恰好路过,在他第二次丧命之前从野狼的口中救下了他,不然的话,他能够要变成狼嘴里源源不断地口粮了。
“沈大哥,我不读书了!”
刘第摇了点头,内心非常感激沈云的仗义,但还是决然决然地下了决定:“中第又能如何样,还不是生老病死,跟老爹一样百年以后化为白骨?我算是看破了,我要去求仙!去做长生不老,呼风唤雨的神仙,这才是我的胡想!”
听刘第这么一说,沈云这才好受了些。
沈云是个孤儿,从小被一个小偷养大,从小混迹在人堆内里,没有饿死就算是撞了大运了。
对,就是死不了!
恩,没错,看我不把周通他们家搬空!
沈云想起还等着他手里那颗拯救灵丹的刘老爹,临时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模样,拖着肥胖的身材往小华村一步一步地走去。
沈云强忍着疼痛来到刘老爹的屋子内里,却听到一阵疼彻心扉的哭声,心中模糊有不祥的感受。
他是不死,但是他也会老啊!
开打趣,老爷们的腰子坏了那还能成么?
只是好人没好命,不久前刘老爹俄然就发了头风,落得个瘫痪在床的成果,就连他在书院里读书的独子刘第也被告急呼唤了返来照顾他。
十三姨太那一身白肉正赤裸着坐在周通身上折腾着,一看被这么多人围观,就算以她的脸皮,这时候也羞得一头扎进了周通那,一团乌黑稠密的胸毛内里。
如许想来,刘老爹能安然去世还真算是幸运的。
刘第正趴在床头嗷啕大哭。
“兄弟你别如许,你那么聪明,将来必然能落第,老爹他也是这么但愿的,这才给你取名为中第的第,钱的事你不要担忧,有哥哥我在,保你无忧。”
沈云一听急了,这刘第如何俄然犯浑,好好地如何就不读书了?
刘第是个刻薄孩子,看沈云也跟着哭,忍不住欣喜了两句。这些日子多亏有沈云忙前忙后帮手照顾,两人早已情同兄弟,刘第也不忍心他把统统错误都揽在本身身上。
是的,沈云是一个不死之人,每次不管他死得有多惨,哪怕是摔成肉酱,半天以后,就会原地重生,还是好胳膊好腿地活奔乱跳,还是那么漂亮萧洒帅气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