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去了。”爱德华别有深意地看了林琳一眼,声音暗哑。

待爱德华背着林琳从旅店的窗户跳进屋后,林琳顺势倒在了沙发上。“你背我的时候,怕不怕我一口咬到你脖子呀?”

恨吗?怨吗?若早知如此,当初他还会挑选在一起吗?

林琳喝了一口热饮,抬开端看爱德华。看到爱德华还站在本身面前,赶紧表示他坐下。“我喜好吃刺身。好了,不说了。天不早了,明天还归去吗?”

那一天......

只是成果,能够会不如人意罢了。

此人不是贾宝玉那囧货穿过来的吧?

闭上眼睛,耳边是敬爱女孩的呼吸声,多年未曾入眠的爱德华,不知不觉间也沉沉地睡了畴昔。

还是吸血鬼版的。

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应当说的就是他与她吧。

她不是无知少女,又是专门学习过医疗的专科大夫,孕期反应她曾经也经历过。她不管如何样,都还是浅显人的身材,冷了也会感冒,热了也会中暑。她肚子中的人与吸血鬼的孩子,很有能够让她变成原著中阿谁贝拉所遭受的统统。

因为分开了福克斯小镇后,内里炽热的阳光底子不是这些一碰到太阳便闪闪发光的吸血鬼们能够接受的。但幸亏大学能够申请在家研修,以是除了阴雨天,爱德华会陪着林琳去上课外,其他时候都是林琳本身一小我高低学的。

噢,刚才提到的爷爷,说的是林琳的爷爷。阿谁她最后天下的爷爷。出世于大清朝末年,一向尽力想要考个功名,期间却没有给他机遇的爷爷。

“你还好吗?”爱德华将林琳扶起来,送到了沙发上。

“......”,被爱德华囧了一脸的林琳,有些惊悚地偷瞄爱德华。

他恨,他怨。但是他仍然会挑选在一起。

第四十一章

爱德华倒了两杯热饮,将此中一杯递给林琳,忍不住好笑,“你咬我一口,是吸血还是吃肉?我记得你不喜好吃三分熟的牛排。”对于林琳的问话,爱德华心中好笑,林达再是不平凡,也不过是浅显人。真让她咬一口,估计,也咬不破本身的皮吧。

林琳笑眯眯地拍了拍爱德华的脸,“少年,早恋是不对滴。”说完起成分开了客堂,回到寝室。

罢休去爱,纵情去享用这生射中最夸姣的光阴。

至于夜袭,爱德华的品德倒是干不出来的。

这一回,是真的变成素食主义了。因为鲜血早已经成为卡伦家属最不受欢迎的食品了。这类感受就像是穷了好多年,只能顿顿吃窝窝头的人,在一夜暴富后,每天大鱼大肉,再不想吃窝窝头一样的感受。

直到好久,爱德华都记得那一天的事情。

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可吸血鬼却并不。他一早就晓得以是向来不敢爱,不敢恋。可他却也清楚地晓得不管他们会在一起多久,他都不能够转化她。

她影象好,长于仿照。传授说的话,特长术刀的手势和力度,另有传授的一举一动,林琳都能毫无不对的记在内心,然后表示出来。这才是她学的好的启事。

林琳的讲课传授一向夸林琳是个有天份的门生。林琳听了也是一笑而过。她有没有天份,她心机最明白。要真的有天份,当初也不会碌碌有为了。

真如果有人这么做了,那绝对是一个大写的傻b。

有好日子过,谁情愿吃糠咽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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