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玄微子两人,轩辕毅愁闷万千的出了地宫,在家三天,每日皆苦思降服古猿之策,何如总不得方法。
此中龙爪先化,得一枪曰‘苍炎奇爪枪’,继而化龙鳞,得一剑名为‘虹光剑’。龙须化为‘飞羽剑’,龙角化为‘穿云剑’、‘乾元剑’,龙骨化为‘大衍剑’、‘真武剑’,龙筋化为‘天罡奔雷弓’,龙牙化为‘天罡剑’。最后,神龙之血肉化构成人,也就是炎龙帝国的轩辕一脉。
“端-木-谦!”
“……,唉,前人没法降之,弟子固然痴顽,却不自量力,愿前去一试!”
当年炎龙帝国初立,始天子分封众子,之以是把最锋利的‘天罡剑’赐给镇北王轩辕云,就是因为唯有轩辕云能使九宝之首――‘天罡奔雷弓’。此弓之所以是九宝之首,就因它有认主之能,非是其主,纵有九石之力亦难开之,若为其主,即便手无缚鸡之力,亦可使之射九石之箭,也是以,此弓别名九石神弓。
单凭这弓这剑,便可知顿时之人的身份,没错,他就是在地宫中习艺九年的镇北王世子轩辕毅――他现在已经十七岁,身高七尺有五,白净的面庞尽是刚毅,剑眉星目中正气凛然,端是一个超脱超凡、豪气逼人。也幸亏他用斗笠遮面,不然,必定引得万千少女顶炎阳围堵,从而激发一场血腥的争夫战。
“哈哈,人非龟兽,岂可日夜着之,纵此甲再神通,也难保万全!”
轩辕毅是天命之主,甫入藏宝阁,便引得‘天罡奔雷弓’及‘天罡剑’欢鸣,此异象便是神器认主之兆。
“啊,父王,此事千万不成,愚儿尚未完成师门任务,怎能出任镇北王?何况,父王尚且年青,就答应孩儿多贪玩几年吧!”
历经五千多年的风雨,能使九石神弓者只掌可数,这也成了一种规律,每逢开弓之人呈现,便是大乱之时。而此时,在马鞍的左后刚正吊挂着一张弓,雕龙的弓身俭朴无华,却有无穷的杀气溢出,此弓恰是‘逢险惊鸣,空弦可伏虎’的‘天罡奔雷弓’。
“哼,此乃井蛙之见!吾门隐世数百年,传承恐早已后进,天书虽神,却非吾门独占,况民气险恶难测,至正岂能长命?”
“呃,竟有此事?毅儿莫忧,随为父来。”
固然很无语,酒倒是好东西,仅闻其香,轩辕毅便想到了降服古猿的良策。是以,第二每天刚亮,他便告别父母,带着神弓神剑与美酒,骑着宝驹,单身赶往炎龙帝国东方的将石郡,那边便是神都峰的地点!
“一派胡言!毅儿,‘快意神剑’乃六合珍宝,相传史前,人族欲灭之时,此剑主动出鞘,尽斩百万兽人,救了人族一脉。它虽不成出鞘,但可保其主不死,汝要不时佩带,如此可保无虞!”
“汝……,唉,算了,竖子不成教也!待汝身陷囹圄之时,就操刀作疱,苟活于世吧!”
轩辕平见状不由大奇:“毅儿,何事竟如此忧?,说将出来,为父或可帮你参谋一下。”
“哼,徒儿,莫信玄微子之言,‘快意神剑’空有其名耳!据史料记录,此剑需滴血认主,可自成形以来,从未有过仆人。又言‘此剑乃大凶之器,不成出鞘’,它纵有逆天之能,也难为吾等所用,有它无它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