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秀在高处观战,见到这一幕后微微点头,松了一口气。
“杀!”
楚军的枪声再次响起,那些冲在最前面的西军兵士,像被沉重的铁锤劈面击中,接二连三的倒在山坡上。
第三次排枪。
祁三升不晓得他们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但是究竟就在面前,持续三轮的三段射,因为衔接紧密,已经听不出三段射的节拍,每一轮都会打倒一百多个西军兵士,祁三升的伤亡转眼间已经超越四百人。
快冲啊!
刘文秀只晓得,如果楚军一向保持如许的射速,就能抵消西军散兵冲锋的上风,西军兵士究竟能不能冲到他们面前,现在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楚军器枪兵都打完了第一发枪弹,三段式射击固然能在必然程度上保持射击的持续性,但是中间还会有一个小小的停顿期,只要抓住这个机遇,很轻易就能冲上去一大截间隔。
“三排,上前两步。”吴老兵在内心默念,同时抬眼看向火线的疆场。
至于河滩上的那场战役,楚军兵士要么站在摇摆不定的船上,要么站在湍急的河水中,因为船舱狭小,相互停滞,射速和射中率都遭到很大影响,如果不是西军排成麋集整齐的阵型,一定会博得那么轻松。
排长大牯牛的声音传来,吴老兵的左手顺势加力,用通条把弹药压实,然后持枪站好,同时用眼角的余光找了找摆布火伴的位置,感受本身站的有些偏了,又向左挪动了两寸。
两千颗枪弹只打倒了一百多人,射中率不敷非常之一,刘文秀和祁三升对这个成果已经很对劲,刚才在河滩的那一仗,西军因为排成麋集队形,楚军器枪兵的射中率高的惊人,几轮排枪就被打倒了,现在的丧失却在能够接受的范围内,没有伤到祁三升的筋骨。
疆场上枪声和喊杀声响成一片,其他很多军官也在不断的命令,声音喧闹混乱,但是吴老兵充耳不闻,全部身心都放在大牯牛和阿谁西军兵士身上,紧盯着他们的每一个行动,只有身经百战的老兵,才会在疆场上如此专注。
“快!快给老子冲上去!”祁三升更加镇静,用力挥动动手中的马剑,催促西军兵士加快冲锋。
刘文秀不晓得的是,这三千火枪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职员和设备都是优当选优,楚军中也找不到第二支如许的军队。
是的,楚军器枪兵现在也呈现了伤亡,西军中有一些身披几重铠甲的懦夫,顶着弹雨冲到了间隔较近的处所,用弓箭向楚军器枪兵反击,火枪兵没有披甲,有些人被弓箭射中,呈现了伤亡,但是数量未几。
“我喜好站在地上开枪,稳妥,还不华侈时候。”
“这才是楚军器铳兵的真本领吗?难怪八旗兵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如许的精兵,才是真正的满万不成敌啊!”
哪怕在战役最狠恶的时候,吴老兵也会随时查抄本身的状况,把统统不平安的身分提早消弭,那些没有出世入死过的新兵,绝对不会像他这么沉着。
刘文秀更不晓得的是,楚军中其他的火枪兵也在快速生长,只是燧发枪制造速率太慢,大部分楚军还没有换装,如果全数换装燧发枪,他们的战役力将远远超越西军,构成碾压性的上风,可不是一句所向无敌那么简朴。
遵循楚军操典,仇敌如果冲到三十步以内,火枪兵就要打出最后一枪,上刺刀筹办白刃战,反过来讲,如果仇敌连三十步的鉴戒带都到不了,火枪兵又会获得一场伤亡很少的完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