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是三少爷叶奇。好俊的轻功。这就是城主府叶家的绝学《踏水无痕》吗?”
“仆人,夜幕的人都是疯子,我走了必然会死的,就让我待在你身边吧,让我做甚么都能够。”
“这场存亡斗闹这么大场面,有看头?三少爷叶奇,向来武道名声不显,纨绔之名却响彻落叶,另有一个张藏心,风评不好,至今一个黄铜阶。像是小孩子打闹。”
一蓝衣剑客,脚步生尘,飞至人群中,踏浪而行,闪身即逝,留下段段残影,城门处,脚步连点三下,百米城墙一跃而上。
“不信你拉小我问问。”
“白若璃净世琉璃之名,名不虚传,即便身披嫁衣,也是那么出尘。”
“那你走吧。”
本日,
喜台中心,都是身着红服的仆人。喜气洋洋,排着整齐的步队。
叶奇踏上城墙,仅抱剑,闭目凝神。
“好美,这人间竟有如此斑斓的女子!”
“别问我,我只是来看净世琉璃的。”
红色衣袍很称身,藏心心中一阵暖和,这袍子是养母林漫茹细心缝制的,有家的味道,他明天要穿戴它,套上喜衣,迎娶白若璃。
犹记得十天前。
存亡台下,藏心对俏立于旗杆上的伊人一笑,接过墨犬手中的影狞。
按捺下心中骇怪,他摆摆手道,“你那内定的半子也不差啊,金色刀印。”随即转头对朱无士道:“九皇子殿下,待会就奉求调剂一下了。”
他很感激藏心没赶他走,也很感激藏心没把他当下人看。
“切。”
他,只想博得标致。
存亡台下再搭一台,是喜台,一杆双喜大旗飘荡。
人群让开一条门路,呈现一个一袭白衣的洁净少年,身后跟着墨犬,墨犬手中抱着一柄玄色的长刀,此刀没有刀鞘。
“我如何晓得,不过这手重功超脱,当真不凡。”
凌晨。
喜台上,白无生见此,对着叶知秋笑道,“《踏水无痕》已练到第四重水过无痕,奇贤侄当真奇才啊。”
那夜的书,无字。
这些天墨犬一向跟在藏心身边,墨犬春秋不大,也就二十有三,头发稀少,眼睛奇小,鼻、唇处骨骼很奇特,像犬不像人。
明天他要败叶奇,迎娶白若璃。这是他的信心。
俄然,“哗。。。”
“甚么仆人?我不认得你。”
他更是没去看,喜台上幽怨若泣的白若涵,因为他不敢去爱,也给不了她将来。
留下一阵喧哗。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啊。”
10天相处下来,藏心不再像那夜那般可怖,他是一个很洁净的少年,内心很温润,只是不爱说话。
号音起,此台之上尽是欢庆之气。
下首左边是城主叶知秋,琼山仙府钱未几、等五位黄金阶强者。
那夜的人,墨犬。
“再说吧!”朱无士目光闪动,只定定的盯着入迷的白若曦。
“三少爷不是一贯以纨绔著称吗?”
西门城墙,高三百米,宽七十米,通体铁之精砌成,水油泼不进,刀过不留痕,建于千年之前,抵抗横行兽潮而用。
“是夜幕之主让我来做您的刀侍,仆人。”
他没有去看,双喜大旗上阿谁绝美的仙子,因为,他并不爱她。
“夜幕之主?”
“我也不晓得啊。”
台中,
“对,我叛变夜幕是极刑,明天他找到我,让我做您的刀侍一年,就放我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