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宝贵族后辈指着疆场的火线,维克多注释雅地接过一把重弩,一道深蓝色的流光疾射而出,划过300米的间隔,直指一名奋战中的骑士。下一瞬,那名骑士如遭雷殛,缓缓倒在了地上。
二百多名全部武装的兵士呈现在预定的疆场上,奥斯丁换上了精金铠甲,手持秘银斩首剑,威风凛冽地走在前面,他的身边另有两名铠甲骑士。在他们的带领下,布里亚特家的军队气势如虹,杀气如霜,仿佛已胜劵在握。
“不管奥斯丁勋爵在打甚么主张,他既然杀了兰德尔家的兵士,又当着我们的面指责兰德尔子爵绑架家属担当人,那就非打不成!”拉雷尔轻笑着摇了点头,持续说道:“我只是不明白,兰德尔子爵为甚么要提出决斗?他没有任何胜算啊......艾泽克,你以为呢?”
“确切。”
最后,在决斗中不答应伤害投降的人,兵士丢弃兵器就算投降被俘,投降意味下落空名誉和勇气,即便被赎回也不再是封臣。是以,绝大多数兵士宁死不降。
“为甚么?”那名拿着细剑的贵族后辈,猎奇地问道。
“这类程度的长弓手,真是可骇!”侍卫长艾泽克喃喃自语,又把目光转向疆场,他看到的是一场可骇的搏斗。
“兰德尔子爵毫无胜算。如果我是奥斯丁勋爵,会率先斩杀劈面的纳尔森勋爵,然厥后回冲杀几遍,兰德尔家的兵士就会崩溃了。”拉雷尔点头叹道:“真不明白,维克多为甚么要让纳尔森勋爵送命?”
“大人,我去了!”纳尔森的声音安静仍旧,唯有钢锥般的目光中透出一丝嗜血的巴望。
疆场上,投矛和羽箭横飞。三轮投矛过后,除了剑盾手还能站着,其别人都倒在地上大声地哀嚎着。刚开战,奥斯丁的亲卫队已不溃不成军。
特尼斯沉默无语,他总感觉维克多并没有这么简朴,但又看不任何转机。此时,战鼓声响起,世人精力一振,凝目看去,狠恶的战役开端了。
决斗不再合适期间的需求,但它所代表的信誉、武勇和虔诚倒是领主阶层所倡导的。这使得对决和决斗在人类的诗歌、文学作品中不竭被美化,被奖饰,具有了崇高的意义,并构成独占的仪制。
远在500米外的税务官们看不清血雾满盈的疆场,他们只能看到大股血泉时不时地喷洒出来。
艾泽克不屑地说道:“人马丘陵广袤无边,约克家属有领地,有爵位,他们的骑士如何能够去奉养一名男宠?兰德尔子爵真是太率性了,不体恤麾下的封臣,谁还敢为他效力?”
封臣兵士的战役力不容小觑。耐久的熬炼和充分的肉食使他们的体格达到了人类的极限,能够背负上百斤的设备急袭40千米,并展开狠恶的战役。封臣兵士从小接管专业的军事练习,被灌输勇气和虔诚的看法。他们技艺高深,能够纯熟地应用各种是非兵器和强弓硬弩,固执的作战意志令他们面对怪物也不会摆荡,曾经就有22名流兵在牧师的援助下,操纵弩炮杀死食人魔的案例,而如许的事情数不堪数。可惜,他们面对的是更加强大的炼金民兵。
500米外的一座矮丘上,特尼斯和他的同僚正在张望。一宝贵族后辈手握细剑剑柄,镇静地说道:“真想亲身上场厮杀一番,这可比军团比武风趣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