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一排闼以后就是刺鼻的烟雾或者大麻的味道,空中上不是啤酒瓶,就是糊口渣滓,在不就是口香糖或者用完的套套。
你不会真的信了吧?╮(╯_╰)╭
好吧o(╯□╰)o
甚么?你问我为甚么喜好杀人?我之前不都说了吗?这都是被逼的!
实在说真的,我也不是很喜好杀人的,但没体例,这都是被逼的。╮(╯_╰)╭
至于女装?提及来都是泪啊!当时天真的我还很奇特的问那些混蛋为甚么是粉红色的小裙子,那些混蛋竟然奉告我粉红裙子和我很配,最过分的是,天真的我还真的信了!
对了,我是加拿大人,严格意义上来讲,我是一个混血,不过不晓得为甚么我的父母不要我了,以是我投止在我一个远方的叔叔家。
至于女装照是如何来的?
但明天,统统都变了,玻璃被擦洁净了,空中被清理了一遍,乃至就连沙发另有桌子也被打扫的一干二净,只是我重视到,那张有段汗青的沙发上,摆着一盒还没有开封的杜蕾斯。
没错,就是你们,想歪了是吧?我说的是用手枪来一发!想歪了的,自发留下地点,说不定哪天我就给你送一发枪弹!
当时,只要七八岁的我还是懵懵懂的时候,固然感受有些不对劲,但接受不住糖果的引诱,终究还是挑选了屈就。
一开端的时候,很傻很天真的我,真的觉得那些叔叔只是看我长得敬爱,以是才送我棒棒糖吃,但厥后我发明,本来其他小朋友吃棒棒糖的时候,都是含在嘴里“嘎吱嘎吱”的咬,而不是用小舌头一下一下的舔。
巨大的死侍大人如何能够会是一个敬爱的蓝孩子呢?
家里的玻璃永久是充满了灰尘,沙发前的桌子上,永久有清理不完的渣滓。
不信?你看我一脸朴拙的脸
夭寿啦!!!
没体例,那些该死的怪蜀黍说了,必必要用舌头舔,要不然就不给我棒棒糖吃。
小的时候,大抵七八岁的时候,大抵是因为我长得比较敬爱,每天有不怀美意的金鱼佬围着我转悠。
当然是那些险恶的咸湿佬送给我的,我小的时候但是很穷的,能保持温饱就已经算是不错了,要不然如何能够会接受不住棒棒糖的引诱?
今后我痛恨这个天下,该死的,长得敬爱如何了?为甚么我就不能做一个无忧无虑,不受伤害的敬爱蓝孩子?
我靠!!
第372章韦德自传上(求订阅!)
那天,我穿戴粉红色的公主裙,腿上套着暖红色的长腿袜,头上戴着非常敬爱的蓝色胡蝶结,对了,我的皮肤很白,就算是厥后我一向尽力晒黑,但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得非常的白嫩,比女孩子还要白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