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朝霞似火,染红了天涯。
林阳翘起二郎腿,从口袋里取出雪茄,用镀金打火机扑灭了,旁若无人。
本觉得这步地能让林阳怂了,不料,那小子平静自如,视浩繁黑衣男报酬无物,只带着一个老头子,神态轻松的走过来。
一台牧马人越野车吼怒而来,在路边急刹车停下,从车里钻出一老一少,全都穿戴长袍,气度不凡。
口中吐出个烟圈,在烟草味以外还带有淡淡的香气,可见这雪茄应当很宝贵,代价不菲。
“请跟我来。”
林阳内心暗骂一声,陈雷尚太奸刁了,竟然插手了红花会,找到了大背景,更加不好对于了。
来到了近前,青蝠拉开椅子,让仆人坐下。
陈雷尚面露对劲之色,夸耀似的说道:“这位是我义兄,红花会十四当家金笛客余同生,江湖上享有盛誉的大人物。”论年纪,余同生要比陈雷尚更大,已经五十多岁,不过保养恰当,看着要比实际春秋小了很多。他和陈雷尚为结拜兄弟,作为红花会首要头子之一,早就想把义弟拉拢入
陈雷尚身后站立着女儿陈上香,如同女版金刚般魁伟雄浑,头上包着纱布,神情疲劳。
老字号旅店醉星楼门口,站立着三十多个黑衣人,胸口都戴有布质红花,显得格外惹眼。
发明火线那些男人戴着红花,林阳有些迷惑,如何个意义,也不是开业典礼呢,都戴花干甚么?
偌大的圆桌上摆着一道菜,烤全羊,上面扎着三把锋利的短刀,寒光闪动。
能吗?”
一帮指的是丐帮,被称之为江湖第一大帮,成员浩繁,影响深远。
陈雷尚厉声呵叱,“不得猖獗!”
余同生满口承诺,插手红花会今后,他会帮着处理那位林公子,陈雷尚大喜过望,更是毫不游移,带领部下入会,成为十五当家。
陈雷尚眉头皱了下,恶狠狠隧道:“没错,老子请你喝酒来了,但是必须把之前的账算清楚,不然你别想站着分开醉星楼。”
卧槽,红花会都出来了!
那么红花会权势强大,绝对不是林阳的凤凰宫能够对抗的,毕竟那是传承数百年的短长构造,大家畏敬。
即便练有金钟罩,前次也被林阳打的不轻,这女人眼里出现凶光,紧盯着劈面走过来的林阳,恨不得将其撕成碎片。
林阳眼里出现轻视的目光,不屑的道:“就凭你吗,姓陈的,费事你搞清楚,全部云海谁敢跟本公子作对,都没有好了局,莫非你不晓得吗?”
会,但是陈雷尚一再推让,感觉会受很多束缚,迟迟没有插手。
内里摆着一张圆桌,坐着两小我,身高体壮如同凶神恶煞者为陈雷尚,西充区只手遮天的社会大哥。
本觉得劈面小子听了,定会吓得不轻,却千万没想到,林阳撇了下嘴,不觉得然的道:“抱愧,我孤陋寡闻,没传闻过,”
毫无疑问,陈雷尚给林阳来了个上马威,浩繁部下齐聚醉星楼,筹办一见面就让对方心存害怕,晓得他雷公的短长。
这小子真是飞扬放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