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婴境,与传说中的修真者的元婴境非常类似。陆逊心脏怦怦直跳,内心有了一丝神驰。只要到了这个境地,与长生不死有甚么辨别?肉身腐朽了,再重新塑造一个就是,如此几次,岂不是就算是长生不死了?

蓦地陆逊有些发笑,面前这小我如果在三百年前见到过他的师兄,那岂不是说面前这小我起码已经活了三百年?

说得轻巧,那那么轻易做到。正所谓无益必有弊,万事都有截然分歧的相反两面性。要真的刚才陆逊想的体例可行,武者还会那么重视武婴,极力庇护武婴?

陆逊俄然缓过神来,看着空空如也的烤架,另有满地的骨头欲哭无泪。

“那岂不是成了酒神?”

“是找个就行了,可想要找到本身对劲的,哪这么简朴。有很多强者,却重塑身材重塑到了灵兽或者野兽的身上。一小我类,附体到了植物身上,能磨合好或许还能重回顶峰,如果磨合不好,这平生就当一个灵兽野兽吧。再者,寻觅到的肉身,能接受武婴本身强大的力量。有九成九以上的武者在重塑肉身之时,肉身没法接受终究爆体而亡。”

陆逊坐在一旁,堕入了深思。噼啪的火堆,火星四溅。那小我盘膝坐在一块石头上,大口大口咀嚼烤肉,时不时喝一口酒,非常享用。

陆逊一惊,三百年的时候可不短,在炫灵大陆浅显人的寿命只稀有十年,百岁的都很少见。成为武者寿命会耽误,但也不能长生不老,寿元永存。但这小我的师兄三百年前落空踪迹,渺无音信,平凡人哪能活三百年?

陆逊非常惊奇,借体重生就是借尸还魂,说得白了一点就是夺舍。神话当中,夺舍再平常不过,也没传闻有甚么难度。

“我在笑我本身的短视,本觉得武道能让人强大,能让人有通天本领,也能让人超出世命极限活得更久。但在我传闻的,见到过的生命总会有绝顶。人之平生如同水里蚍蜉,只要短短的一瞬出色罢了。但现在,我有了迷惑,人,真的能活三百年,真的能长生不死?”

“那如何另有这么多人趋之若鹜,前去龙墓。单单能对三花境以下武者有效的龙髓,不成能吸引这么多人吧。”是人谁都不傻,如果没有值得冒险的好处,信赖不会有人去冒险。

“毁了平生?不是找到肉身不就行了?”

“对,我的师兄就被人称为酒神,是我们酒圣山庄前无前人的第一酒神。”仿佛非常记念,这小我有些唏嘘:“三百年前师兄为了寻觅酿酒的药材,前去大陆游历,至今没有动静。”

“喂喂,小爷还没吃呢......”

“不要对劲,小爷气力到了迟早让你悔怨。”摸着空瘪的肚子,陆逊转而握紧双拳:“如果我能莳植出鸿钧盘古,想要长生应当不难吧。”

这小我说的话,陆逊有些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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