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刻。
说话间,苗人凤已将苗若兰交到南兰的怀里。
从始至终,岳风连云霁剑都没有动用。
胡一刀、苗人凤身材俱是一颤,谁也没推测岳风会这般。
田归农先被岳风变成寺人,而后几年醉心练武,天然不会闲得无聊去骚i扰苗人凤,趁便再送老友一顶绿油油的帽子戴――当然,他若成了寺人另有这本领,那岳风的确该去日狗。
一声脆响,苗人凤迅捷如电地拔剑,然后,虚晃一剑,点刺岳风咽喉,一上来便使出苗家剑法中的杀手锏,辛辣非常,没有任何留手。
苗人凤神采为之一动,道:“武天子?”
你恋慕他有钱,他又何尝不恋慕你有闲?
这几年他也算是勤练剑法,苗家剑的成就,早已远非昔日可比,至于岳风如何神功盖世,亦或是老友胡一刀如何描述,非论外界传闻如何神乎其神,不切身一试,老是不能甘心。
一阵风吹过,刮翻了胡一刀的衣领,胡夫人和顺地替他理了理,如葱玉般的食指在他额头悄悄一点:“傻样儿。”
快!
两人的连络,实在是一场孽缘,真不该走到一起。
当年,苗人凤背着“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黄布承担走遍江湖,从南打到北,虽是为了激胡一刀现身一战,但他敢自号“无敌”,便知他是多么的高傲、自大。
苗人凤一剑如风,岳风倒是始终站着不动,直至苗人凤铁剑快刺中他咽喉时,他才终究行动。
毫不夸大的说,这能够称得上是一个男人生在大家间,斗争的终纵目标了。但放在岳风这里,他倒是毫不在乎,弃之如敝履,观之无半分作伪,怎能教人不赞叹?
不动如岳,动则迅捷如电,猛若雷霆。倏忽一下,岳风形如鬼怪,俄然平空消逝!更精确的说,是从苗人凤的视野消逝!
岳风稍稍一愣,随即洒然一笑,道:“恰是。”
如果说冠绝的是这个武林,独步的是这个江湖,那这个称呼,不要也罢。就跟拍个电影,拿到非洲得了个奖,走得是国际线路,看似高大上,但实际上连本省停止的电影节都不如,实在没有甚么值得夸耀的。
幸运的坐标究竟该如何定义,只取决于我们最想要的是甚么,获得的是否便是我们想要的,而不是别人,也不是全部社会代价观强加在我们身上、硬塞给我们的。
岳风心中悄悄一叹,又扫了一眼南兰,发觉她眉宇之间,并不非常隔心,又是一叹,公然,这俩人就不该在一起,就算没有田归农,今后必定也会有李归农、张归农。
“好!”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岳风又不是苗人凤的保母,管不了,也不肯管,统统但凭造化吧。
而后,苗人凤便将环境简朴说了下去。
胡一刀仍旧嘿嘿傻笑,真的很傻,也真的很幸运。
冠绝武林,独步江湖?
用剑,是对苗人凤的尊敬,但倒是对本身的欺侮。
究竟证明,两人之间的差异不是一点半点。
正如葵花宝典的奥义,也如黑木崖上,东方不败对阵任我行、向问天、令狐冲、任盈盈四人联手,手上能够说是甚么招式都没用,纯真以一个“快”字取胜。
胡一刀摇了点头,看着老友,实不知该如何安慰。
几人聊了一阵,正要一起进谷,苗人凤俄然道:“五年之前,岳公子已是江湖上第一流的妙手,而后四年没有任何动静,再度现身,世人谓之神仙中人,说的但是岳风岳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