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神经,此人完整就是疯子。
岳风洒然一笑,道:“不必惶恐,我天机散人行走江湖,靠本领用饭,那里还需求帮手?”说话间,已走到郑克爽桌前。
顷刻间,起码有二十双手,或是擒特长,或是锁穴功,或是一十八路散手,均往岳风身上号召。
不管如何!
嗤!!
便在这时,只听嗤啦一声,刀光蓦地一闪,连缀不断的雨幕已被破开。
郑克爽已经骇得完整呆住,吞了吞口水,半响喉咙才动了动,嗫嚅着道:“中间……中间究竟是谁?郑某如有冲犯,还请……还请恕罪!”
下一刻。
岳风孤身一人,平平常常,手无缚鸡之力的,还不是砧板上的鲫鱼,鹰爪下的兔子,能对本身形成甚么威胁?啧,本来这类运筹帷幄的感受,真的很妙。
郑克爽却摆了摆手,笑道:“天机散人?呵呵,成心机,真成心机。不消管他,让他坐下,我倒要看看他这天机散人有没有真本领,呵呵……”
面前这一幕,实在过分惨烈、血腥。统统人全被震住,神采惨白。更有很多人哇哇呕吐起来。这此中,还包含郑克爽。
一抹血光突然绽放,鲜血飚散。
郑克爽根本来不及错愕,便撕心裂肺地嘶吼起来,痛得眼泪、鼻涕齐下,好不狼狈。
剑拔弩张。
酒楼内统统人全数都看傻了眼,堕入死普通的温馨当中,剩下十余名侍卫,惊惧看着岳风,再不敢向他脱手。
砰!
萧洒风采不再,已经被淋成落汤鸡的郑公子火冒三丈,怒不成遏地嘶吼起来。他一边下号令,一边挥拳往岳风打去,只听咔嚓一声闷响,郑克爽一条胳膊又已骨折。
血刀在他手上,更绽放出非常灿烂的光彩。
统统人惊惧惶恐的看着岳风,恐怕一个不谨慎,触怒了这尊杀神。
岳风一拳挥出,砸在郑克爽鼻梁上,鲜血飙出。
这时,岳风正要脱下帽子,换上斗笠、蓑衣,直到这时,统统人才看到他那如瀑布普通的长发。
就在世人出店之时,劈面俄然有八名身穿黑衣劲装,头戴玄色斗笠的男人走进酒楼。
好胆!
岳风轻笑道:“瞧,我早说了你印堂发黑,本日必有血光之灾,你还不信,这下信了吧?”
咔嚓!
“是。”
岳风看了看血刀,喃喃自语,挺身走进了雨幕。郑克爽等人噤若寒蝉,再也不敢有其贰心机,从速跟上。
那人的钢刀只递到一半,便被斩成两段,当啷一声掉在地上。断开的,除了他那柄精钢打造的钢刀,另有他身上的蓑衣,戴着的斗笠……以及,他的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