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青的女公关带我走进一幢四四方方、混凝土布局、玻璃幕墙的两层办公楼,来到一间小集会室,透过集会室的窗户只能看到泊车场。乔布斯已经在集会室了。他朝我点点头表示欢迎,表示那位密斯出去,还没等我坐下,就抛出了方才提到的第一个题目。
我持续解释道,我曾在中美洲待了两年,厥后又去香港待了两年,为《华尔街日报》撰写地缘政治类的报导。我还在洛杉矶待过一年,终究来到了旧金山,旧金山一向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地。说到这,我感受这场说话越来越像是在口试,只不过乔布斯对我的话没任何反应。
“你是哪一年高中毕业的?”他俄然插话道。“1972年”,我答道,“我在大学待了7年,但终究也没拿到硕士学位。”他又插话道:“我也是1972年高中毕业的,这么说我们是同龄人。”(厥后我发明他跳过一级。)
“你对电脑有一丁点儿体味吗?”他又插话道,“那些支流刊物的记者没一个懂电脑的,屁也不懂。”他边说边点头,透暴露傲慢的神采。“上一个来采访我的《华尔街日报》记者连内存和软盘有甚么辨别都不晓得!”
“你是新来的吧?”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25年后,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不起”。)他已经反客为主向我发问了,但是我才是记者,我才是应当发问的那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