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返狼群二 > 7 天赐良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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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鹫,外号“座山雕”,是草原上的职业殡葬工。他们是大型食肉猛禽,最大的秃鹫估摸着不下四十斤重,个头超越一米,翼展靠近三米,灰褐色的大飞羽“大氅”配上颈肩部夺目标“毛领”,很有山大王的气度。秃鹫还总喜好驼背耸肩,把头埋缩到胸口虎视眈眈地看敌手。秃鹫的脖子如同人的手臂般粗长,他不但头上没毛,连脖子也是光溜溜的,只要一层薄薄的细绒毛。这秃顶秃脑的模样固然丑了点,不过丑得有事理。他们的脑袋是用来探囊取肉的,正照实在人干活儿时会把袖子撸到胳膊根儿,老天爷干脆把秃鹫的头颈毛也一股脑撸到了脖子根儿,便利他们随时完工。秃鹫的喙前端是钝圆曲折的,上喙带一个小小的倒钩与下喙相扣,如许的嘴便利掏钩肠肚却分歧适进犯撕扯。是以,秃鹫凡是吃腐肉而极少主动猎杀,他们喜好跟着狼群捡拾死尸剩肉。

这狼雇的碎催子,又给他报信儿了。是那里出的忽略?我阵势比狼高,又在顺风处假装得那么好,一动没动,如何会被狼发明呢?狼一旦起了狐疑,便不会再来了,他竟然毫不沉沦这顿飨宴—也是,能让鹰为他效力,这狼必定不会是常挨饿的主。

“别这么绝情嘛,”亦风挺不忍的,“内里冰天雪地,冻坏了咋办,我们旺旺还带着伤呢,等天和缓了再熬炼也不迟。对吧,旺旺。”

每次投食后,只要装上摄像机,狼就是不来;撤掉摄像机,倒是偶尔能发明有狼“飘过”。应了泽仁的那句话:“狼被整怕了,决不吃人动过的东西。”但是,狼能够忍开口水,却摁不住猎奇心。还是要瞅机遇来查验一番,然后悄悄分开,挥一挥爪子,不带走一根羊排。

狼渡滩上,秃鹫已经堆积了几十只,有的在死顿时空回旋,有的降落在死马中间,有的踩在死马身上,试图寻觅下嘴的处所。马尸还没开包。秃鹫的嘴型钝圆细弱,秃顶长脖子合适钻入尸腹扯食软肉,只要有硬币大的开口,秃鹫就能把尸身掏吃成空壳。但是,病死的马身上一点伤口都没有,秃鹫无从下嘴。秃鹫的爪喙也算有力的,他撕得开牦牛皮,但是拿马皮还真没辙。为啥?在这高温可达零下二三十度的高原上,绵羊、牦牛都需求一身长毛才气抵抗酷寒,而马一年到头就是一身短毛,他凭甚么不怕冷?端赖这层皮!马皮比牛皮厚韧很多,再颠末一夜冷冻外层皮肉结冰,死马像坦克一样健壮。

不一会儿,一匹大狼被他们“请”出山了。我心跳加快,仓猝举起望远镜套住他。大狼走上中峰山脉,秃鹫们纷繁降落在他身边,垂拢翅膀缩低脑袋,暴露一副奉迎的神情,希冀狼来助他们“一牙之力”。

初度投食摸索没见到狼,但我们不悲观。秃鹫与狼秤不离砣,秃鹫都来了,狼还会远吗?

我刚推开房门,只见成群的秃鹫掠过房顶,拍扇巨翅的呼呼声吓得炉旺夹着尾巴缩进屋来。秃鹫群往中峰方向飞去。

听他把“炉旺”唤作“旺旺”,我顿时感觉屋里也冰天雪地了。

话虽如此,但到了早晨两小我都睡不着,干脆出门,爬到小屋的山坡上听听有没有狼嗥。

“我去看看!”我利索地换上白衣白帽,玄色裤子,把望远镜往脖子上一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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