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沫迅疾出了门,上了车,很快看到王轩的车从地下车库开出,她让司机不远不近地跟着,跟着王轩驶入某个初级旅店的地下泊车场,从中间的电梯上了楼。
这半年来,王轩还是每晚回家都睡觉(比之前晚一些时候),周末也总空出一天,一家三口去植物园或者科技馆度过半天,然后再一起在内里吃晚餐,常常兼顾三小我的口味,有宁宁喜好的意面和生果布丁,有王轩喜好的龙虾和牛肉,本身也会点一些烤得有些焦的五花肉或者三文鱼。
对于当时的杨沫而言,她能够冷静一小我消化失恋的肉痛,却没法忍耐统统人对她的脸的存眷,不管走到那里,都有人对本身指指导点。
杨沫不再打扫房间,统统由钟点工代庖,不再研讨新的菜式,也不再帮王轩熨衬衫。她这才发明:现在的衬衫是免熨的,只要不烘干,在晾衣架上风干后,第二天就能直接穿出去,熨烫之事本来就是多余,就像现在的本身也一样。
那天早晨,宁宁恰好不在,睡在外公外婆家,王轩接了个电话,说公司临时有应酬,拿着车钥匙出了门。踌躇了两秒钟后,杨沫也拿起了手机,运气很好,一分钟不到,就叫到了一辆专车,停在了小区门口。
第1章
杨沫起来做早餐的时候,常常看到昨晚留给王轩的一盘切好的生果,常常是他爱吃的橙子或者白玉瓜,复原封不动地放在饭桌上。恰逢暮秋,也不至于坏掉,她却直接扔进渣滓桶,听到很响的“咚”的一声,内心才算舒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