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宠娇雀 > 第104章 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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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这里就是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易水嘛!”一垂髫小童神采通红,依偎在中年男人怀里,男人挑着扁担,带着产业和小儿过易水。

面无神采的邱小云站在马车前,一双眼,好似没有豪情的刀,冰冷的,定定地瞧着她。

才子渐行渐远,脑海里,少女谨慎谨慎的含笑犹在面前,不知为何,他总感觉,魏承对她的感受,不普通。

沈父看了看光滑的冰面,停了驴车,翻到几片粗布,跳下来将驴蹄抬起,裹上粗设防滑。

幸亏她已经分开那边了,今后,身边没有荆轲,也没有太子丹,面前是极新的日子。

清脆的童声顺着冷刀一样的风,飘进她的耳朵里。

後日,轲安闲曰:“轲侍太子,三年於斯矣,而太子遇轲甚厚,黄金投龟,千里马肝,姬人妙手,盛以玉槃。凡庸人当之,犹尚乐出尺寸之长,当犬马之用。今轲常侍君子之侧,闻义士之节,死有重於太山,有轻於鸿毛者,但问用之地点耳。太子幸教之。”】

邱小云一步一步地走近,皂靴踩在地上散落的柴火上,突然收回“嘎吱”的声响。

手中的盆轰然掉在地上,仿佛砸在她心底,每一根柴都仿佛变成了一根针,扎在她心上。

——

直到再也望不到那道巍峨的城楼,沈银霄和牙人分道扬镳,牙人得了五两银子又得了一辆马车,内心喜不自胜,沈银霄下了马车,爬上驴车,从既定的线路解缆,转神驰中山国而去。

垛口处,一白衫男人背手而立,含着淡淡笑意,望着官道上,渐行渐远的驴车和马车。

“爹爹,今后我也要做和荆轲一样的大豪杰,就像魏将军,骑着大马,穿戴铠甲,带兵兵戈,保家卫国!”小儿手里拿着木刀,一边挥动一边斗志昂扬道:“讨伐反贼!剿除胡人!”

一旦发明本身豢养的爱宠竟费经心机地想要离本身而去——

太子即断其手,盛以玉槃奉之。

会遗憾吗?

“就好似没有刀鞘的利刃,没有缰绳的野马,不受节制,不受差遣,建议疯来,结果但是不堪假想,既然我要与他合作,天然但愿他好好的。”他似真似假,似笑非笑,衣袍被北风吹起,好似谪仙,一声轻叹埋没在异化着北地苍茫的冷风里,“眼下幽州兵马大半都在他部下,如果这时候建议疯来,那可如何是好。”

天快黑了,过了易水,得找个处所歇息。

路上也没敢停下来歇息,和沈父沈母分食了带出来的饼,在车上烧了水,填饱肚子,不分日夜地赶路,易水已经结冰,水面冻得足以支撑驴车行走其上。

那双棕色的眼眸里,不耐,讨厌,一闪而过。

“谁晓得呢。”他笑了一声,摇点头,回身下了城楼。

宿池打了个寒噤。

“公子为何要这么等闲地放沈娘子分开?却又派人送信给邱小云?”身后的宿池对自家至公子的行动有些茫然。

城楼上旗号招展,青灰色的城墙之上,是二层三重檐歇山式的城门楼,远远看着,仿佛一座巍峨青铜巨兽冬眠在此。

她头皮发麻,下认识后退。

本来有些倦怠的心俄然又收回新芽。

轲曰:“但爱其手耳。”

“沈娘子。”邱小云开口:“将军要见您。”

宿池沉吟:“至公子的意义是,沈娘子是将军的刀鞘?但是沈娘子出身平平,固然确切貌美,但是毕竟只是皮郛,天下美人数不堪数,将军连弑父都毫不踌躇,只怕一定会真的将一个女人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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