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爹爹,不给他,留着您戴。”杨心怡灵巧地说。
杨心怡和亲远嫁时,这枚戒指就跟着她来到了北方奚族。但她没有把它送给李延宠,因为她对和亲这件事心中冲突,就像回绝李延宠亲热一样,她也不肯送他任何成心味意义的礼品。
那是她很小的时候,有一次,父亲得了一副龟壳,就说,拿去找人给她和她母亲每人做一套金饰。那金饰徒弟很知己也很细心,做完两套金饰还剩了一小块料,就给他父亲省出来一枚戒指。
他顾不上疼,看动手中胖胖的大鱼,掂了掂都足有三斤重了,他真是很欢畅,从速抱着鱼跑回家,给心怡看。
“没事,一点儿都不疼。心怡,最爱看你笑的模样。”李延宠看着她帮本身包扎的小手,情不自禁地用另一只手拿过来,放在嘴边亲吻了一下。
这回,周群可巧不在,李延宠就只好本身带上东西,去河边刨冰。贰心想,心怡是大师闺秀,自小优胜惯了,吃鱼都要吃活的,这也难怪。到这里来,夏季只要咸鱼干,吃起来必定口味差多了,心怡是吃不下那味道,以是才只是茹素,营养都跟不上了。再说这北方蔬菜也少,再如许下去,心怡就会越来越肥胖,那贰内心很多不落忍啊!
这道蜜汁薯蓣,如何仿佛和这些天吃过的不大一样?
这条大鱼,李延宠只是第一顿陪她尝了一小口,然后就叮咛厨房冻上,每次给心怡做一点,保持她吃了有五六天。李延宠发明,心怡这几天脸上都有点儿长肉了,不再像前些天那么肥胖了。
她把东西全都留下,高适陪岑参去书房喝茶说话去了。
李延宠还怕被别人看到,不敢在那儿待太长时候了。他一焦急,就趴在冰面上,想伸手出来捉鱼。
杨心怡翻开食盒,盯着那些薯蓣看,看了半天,倒是没发明有甚么分歧。她没用筷子,就像小时候那样,直接用手指掐起一块,放进嘴里尝,也没尝出有甚么分歧来。
嗯,就是那家饭店做的正宗味道。那是一家老店,她小的时候就有了,父亲常常带她去吃,偶然父亲和朋友们去用饭,返来也会给她打包一份。这一盒,同小时候的味道一模一样。
吃完了,那,心怡下顿又没有适口的菜了?李延宠想再去刨冰捉一条来,可看看胳膊,伤口还没好。
他摸一会儿,手就冻得麻痹了,拿上来,放进棉衣里暖一会儿,等规复了知觉,再伸出来摸。如许几次了不知多少次,终究,他摸到了一条鱼!
“啊?这么多血?你把鱼杀了,它如何还在动?”杨心怡看他那满手满胳膊的血,都流到衣服上了,但底子没想到是他的血。
那块薯蓣的上面,粘着一个东西――那是杨心怡特别熟谙的、贵重的、始终挂在心上的特别物件,那是一枚男式玳瑁戒指,固然不是特别贵重,但是对她来讲意义不凡!
玳瑁这东西戴了辟邪,男人戴着,出征时万一碰到甚么险境,不但能够化险为夷,万一受伤,还能消炎镇痛。心怡母亲的那套金饰,下葬时给她戴在了身上。杨心怡的那套,当时她悲伤哀思,就摘下来也放进了母亲的棺椁,想替她陪着母亲。以是,那一副龟壳的成品,最后就只剩下了这枚小小的戒指。
她就帮他细心地洗濯伤口,又谨慎翼翼地上药,再包扎上,忙乎了好半天。李延宠疼得直咬牙,但眉眼间却笑着,笑得很幸运。能让心怡如许服侍本身,真是可贵啊,如许看来,受点伤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