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事老是在不经意间来到身边。
但下一刻,他就悔怨了。
从上向下看去,这一片燃烧的火把就像穿越在丛林中的长龙,长龙直指北方,转眼间已经穿过丛林来到一处光秃秃的山坡上。
阿谁混蛋那里不跑恰好跑到这里来,的确自寻死路。
不远处的山腰上,一个高大的身影从耸峙在绝壁上的山洞里走出来,它低下头,冷酷地望着这边,虎魄色的兽瞳仿佛穿越了层层空间,看到了几千米外的天下。
两人见状,顿时怒了,伴跟着一声低吼,深色的眼睛收回暗黄色的光,眼球急剧窜改,一股残虐的气味从身上披收回去。
一个血洞呈现在巨狼的脖子喉咙部位,鲜红的血液咕咕地往外流,巨狼捂住脖子,身材止不住地颤抖着,眼中的猖獗褪去,带着一丝不甘缓缓倒在地上。
说完,他让余下的保镳原地待命,本身则和埃里克另有几个部下穿过峡谷走进黑山中。
降落的枪声仿佛刺破气球的钢针,安静的夜色被突破了。
“这个混血种该不会是大闹舞会的那些狼崽子吧!”
约翰掠过山石,横向跨进黑山内部,穿过树丛,前面蓦地呈现一片亮光,一条泛着银光的小河拦在身前,
“不对!猫头鹰的眼睛在早晨收回的是蓝光。”
既然躲不开追踪,那就埋头向前跑,只要能对峙到零号找到翻开机器圆球的体例,统统都会迎刃而解。
砰!
约翰心中实在不解,明显已经很谨慎了,如何还会被发明,但实际已经不答应他在迟延下去,
一对泛着绿光的眼睛从黑暗中闪现,眼球高耸地眨了眨,随后传来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
可让他绝望、乃至不安的是,不管如何拐弯、如何埋没行迹,前面那些保镳就像拿着定位仪一样总能在第一时候找到他逃窜的方向。
“混蛋!”
约翰怒骂,神采变得非常阴沉,他如何也没想到,跑来跑去,竟然跑到狼窝里。
约翰神采一愣,有些奇特,但动手却毫不客气,抬起左轮,对准巨狼的脖子,
惨烈的杀机满盈整片丛林,秋风阵阵,空中毫无征象地颤抖起来。
火线是一道峡谷,峡谷劈面就是远近文明的黑山山脉,也是那群狼崽子藏身的处所。
前、左、右都有人,独一的缺口就是前面的大山了。
他停下来,筹办缓口气,可就在这时,中间的树枝俄然动了一下。
“混血种!”
这里的风景实在泰初怪,明显充满了生机,但氛围却总给人一种冰冷的寒意。
可当两片火光、三片火光乃至统统的亮光都在向这边靠近时,他顿时惊起,脸上暴露凝重之色。
狼嚎阵阵,驾着夜风传到极远的处所。
“本来是只猫头鹰!”
“该死的!”
约翰不睬他们,持续向前跑。
约翰狠狠地骂了一声,握住圆球的手紧了又紧。
这片山脉是印第安人的祭奠场,他们世代居住在这里,以泥土为生,为山脉注入生机,但美印战役发作后,一场大火完整窜改了山的面貌,从那以后,哈鲁巴尔消逝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飘零着幽魂、满盈着腐臭的暗中之山。
他深吸一口气,把圆球放进衣袋里,找准一个方向大步向前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