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生后,我杀穿了噩梦游戏 > 第14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那里不一样?”高歌忍不住问了一句,说实话,对于黉舍能兑换一个一心一意爱你对你百依百顺的女人,这类事情对男性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哪怕高歌没有兑换的筹算,也是很猎奇的。
之前解剖的复制人已经死了,新的复制人和正凡人差未几,我的尝试卡住了。”
“不见了不见了。”高歌心不足悸。
他们不会分享给大众的,资本有限而寿命无穷,对于资本的争夺只会愈演愈烈。
退一万步讲,哪怕神童发明了长生药,奉告了全天下统统人,能让统统人都长生。也不会让统统人幸运。只会形成更加安定的阶层固化。
“甚么东西?”
高歌已经从反胃变成了震惊。
让人感到惊奇的是,这个家伙,竟然是穿戴一身红色大褂!看起来很风趣。
跟着我的解剖的人数增加,我感受他们的痛觉反应越来越实在,就仿佛驭梦学园发明了我在做尝试一样,因而修复了BUG,新的复制的人的痛觉逐步和正凡人接轨。
这一层环境不差,但在这一层用饭的人并未几,非常温馨。共同着婉转的小提琴协奏曲的背景音乐,让人表情放松愉悦。
“他是个天赋,真正的天赋。抢先期间无数年那种。”方笙否定了高歌的观点,“论迹非论心,论心无完人。如果有一天全人类能够被救赎,我感觉他必然能够。”
“本来如此。”高歌明白了方笙感觉神童是天赋的启事,但还是不承认,他问道:“你晓得天下上最公允的是甚么吗?”
黉舍兑换的复制人也是人,起码高歌是这么感受的,他亲眼瞥见了兵王兑换的女人,和正凡人差未几。但神童杀起人来毫不手软,并且,究竟上,即便不是复制人,是真人,恐怕神童也会毫不踌躇痛下杀手,此人是个真正的疯子。高歌感觉他的伤害远远超出了兵王,如果兵王是披着人皮的狼,那神童就是披着小孩皮的恶魔。
我要在恶梦里做尝试!解剖梦里那些人!解剖那些僵尸!哈哈哈哈哈哈。”神童非常欢畅,讲到这里,他脸上的肉都笑的快扭曲了起来。
“战神比起这俩人还是普通很多的。”方笙有些忍俊不由,“起码他爱吃普通的食品。”
神童个头很小,饭量也不是很大,不久便吃完了。
“当然,我的字典里没有‘失利’这两个字,只不过兑换大量人,需求的学分很多,我只能先停息尝试,去做几个无聊的测验赚一些学分。
“那你以后如何做呢?持续尝试吗?”方笙问道。
“我并不是想申明这个。并且他的药如何说呢,能够让人返老还童,但并非不死药,不能够让人永久不死。”
神童镇静的把大要已经焦黑的的肉块扔进嘴里,大口咀嚼。咀嚼的幅度还特别大,高低颚不竭地开合,牙齿与牛肉撕咬中收回“咕嗤咕嗤”的声音。
本来,上层的后代也不必然优良,也有能够发蠢,底层的后代不必然无能,也能够逆袭超越阶层。
“是灭亡。天下上最公允的是灭亡,不管是谁,上至达官权贵,下至赤贫百姓,都会死。
“人生就是要尝试分歧的美食,学着点吧,新人。”男孩喝完硫酸,对着高歌老气横秋的说道。高歌无话可说。
“以是他最后老死了?”
“下次必然。”高歌是真的不想再见到他们了。
这身白大褂,看着不像病院里大夫的穿戴,因为上面满是污渍,像油漆又像染料又像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