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兄弟,咱俩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我明天赋晓得你竟然还是个情种。”纪霖一把揽上他的肩膀,拍了两下,语重心长地说:“哥们,别悲伤了,趁着放假,明天跟哥哥我去听听的故乡,散散心,大西北,山高地阔,女人热忱似火,小伙儿豪情旷达,一准能让你忘记方琴。”
“宋晨,我晓得你妒忌,不过,我是不会怪你的。”纪霖挂上电话,对办事员招手,要了一杯红方,问:“你不会还想着阿谁方琴吧?”
认识堕入暗中的那一刻,宋晨想起好久之前读过的一本书,《新疆纪行》,内里有这么一段话:
司马夜进帐篷叫宋晨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宋晨底子没睡着,接过司马夜递过来的厚重棉大衣裹在身上,紧了紧,见纪霖睡得跟死猪似的,用脚尖踢了踢他,才出去。
不过,面前这墓穴,连盗墓贼都看不上,大抵墓仆人的确很穷。
司马夜眼睛都瞪直了,恨不得用山羊胡子戳死纪霖,说:“你如何不早说啊?看你衣服穿得这么少,我还觉得你没钱呢。”
宋晨伸直着身子,打了一个哈欠,顺手拿了一根圆弧形的木棍,拨了一下火里的木头,好让木头充分燃烧。
它仿佛在对他说话,只是宋晨除了听到咔咔的声音以外,甚么也没听到,它仿佛有些不耐烦,抬脚,一点一点,直直地走了过来,对,就是那种膝盖不曲折的直走,如果去插手奥运会竞走项目,他的行动大抵算是最标准的了。
对,它在说把骨头还给它,宋晨眼角的余光俄然瞄到它左胸口心脏部位凸起了一块,中间较着缺了一根肋骨,宋晨握着木棍的手有力的松开,那根半弧形的木棍掉在了地上,收回一声清脆的响动。
现在车又好死不死的抛锚了,折腾了半天,本来是邮箱漏了,没油了,眼看天幕垂垂暗下来,纪霖急了,和司马夜筹议如何办。
“甚么?在内里过夜?会冻死人的,好不好?”纪霖倒吸了一口风沙,脸都青了,不晓得是冻的,还是气的,牙齿咯吱咯吱,响成一段交响乐。
然后,宋晨看到那“人”褐色的眼皮掀了起来,空而黑的眼洞对上宋晨惊骇充血的眼睛,张了张嘴巴,一种奇特的声音从他的嘴巴里挤了出来,此次宋晨终究听清楚它说的是甚么了,“把骨头还给我。”
腊月二十三,早晨十点,天上没有玉轮,乌黑一团,但是星空却很光辉,在这个雾霾日趋严峻的明天,这么敞亮的星空就跟女人的大阿姨一样,每月只要那么几天,还是月经不调型的。
眼看着这具丑恶的干尸一步一步的靠近,就差一点,宋晨惊悚到撕心裂肺的尖叫声就要脱口而出了,就差一点点,在声音滚上舌尖的刹时,一只干枯的手精准地捂住了他的嘴,只是这手实在不能算是手,说成爪子都是恭维它的了。
“你若奉告陈听听,你是c&m的幕后老板,我想她必定会坐火箭过来嫁给你,而不是在你前面吊根胡萝卜,让你像头驴一样跑畴昔。”
本来估计傍晚就能到的,可葛朗台转世的司马夜为了省油,速率节制得很慢,硬是让他俩吹了两小时的风,差点没风干成干尸。
司马夜是个典范的新疆人,留着山羊胡子,头上裹着白头巾,一圈一圈缠着,比女人裹小脚还邃密,龇着一口闪亮的明白牙,挥着那双乌黑如老树皮的手,说:“今晚只能在内里过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