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击他们的不是别人,恰是野玫瑰。
元锦西的战略很简朴――守株待兔。
任务提及来也挺简朴的,就是在规定的时候里去指定的处所寻觅指定的东西。
不但人不见了,连目标物品都没了。
正揣摩着还要多久她才有开枪的机遇的时候,她从准镜里看到百米外的树丛里有非常的草木动摇,固然那动摇的幅度不算大,她还是精确的鉴定出那边有人。
同时,于飞扬也是跟元锦西比耐烦最后赢了的那一个。
恭喜的话她说不出来,因为没有甚么好恭喜的。来野玫瑰,意味着会打仗到更多的伤害,更近间隔的打仗死神,以是并不是值得庆贺的事情。
这小我有点儿意义啊,元锦西没有烦恼,反而欣喜。
她就守在特种兵们要寻觅的东西不远处,他们当中如果有人寻过来,她能够直接偷袭。
不过元锦西一点儿都没有焦急。
而上述那些都不是任务的最大难度,最难的是他们要在夜间行动,行动中还能够遭受伏击。
雨点噼啪的打在身上,面前除了黑就是黑,身边是密密丛丛的杂草树木,脚下是坑洼泥泞的地盘,在如许的环境中疾行,靠的都是灵敏的洞察力和直觉。
在内心冷静数了十个数,机会成熟,她果断的扣动扳机,“啪啪”两声,两人的提拔提早结束。
于飞扬啊,那么高傲那么中二那么跳脱的一小我,元锦西还真没想到他会那么有耐烦的跟她斗智斗勇。
在两个多小时之前她便模糊的听到了枪声,想来已经有人被她的队员击毙。
等元锦西处理掉厥后者他还没有逃出偷袭范围,便又埋没起来,按兵不动。
元锦西没畴昔看记录,她只站在参选特种兵面前,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们。
她没有挑选这里的最好偷袭位置,而是挑选了一个对偷袭手来讲视野并不很好普通都不会挑选的位置,之以是如许挑选也是一种反窥伺的手腕,很轻易利诱仇敌。
现在,她的挑选就利诱到了两个不利蛋。
她看了他好一会儿,看的于飞扬有些发毛,咧开嘴对她憨憨一笑。
元锦西追着此人瞄了半天,愣是没有瞄到关键。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人来了,还不但一个,别离从两个方向而来。
1、2、三……
只要如许有勇有谋有才气的人才气进入野玫瑰啊,她可不想折腾好几天后发明底子没有人合适要求白忙活。
找不到,只要一种能够,那小我就在四周没有分开。
元锦西没对他笑,因为田邵雷几人走过来了,把本子交给她,“老迈,就他了”。
这回的这个学乖了,听到刚才的枪声晓得这四周有环境,行进速率非常快,身材活络的穿越在树丛中间,给偷袭的人带来很大的困难。
这就是直觉,练习可得一小部分,剩下的都靠天赋。
这几天元锦西真的挺累的,不是身材累,是心累。
她可贵输一次,并且输的心折口服。
元锦西接过本子一看,名单中有一小我的名字被圈了起来,中间歪歪扭扭却又极其慎重的写着“通过”两个字。
一动不动的趴在泥泞的地盘上,身上被雨点拍打的生疼,还不时有虫子从身上爬过,别说几个小时,就是几分钟都是煎熬。
跟她想的没有太大的出入,是于飞扬。
她刚才开枪透露了本身的位置,那小我怕本身被狙,以是挑选按兵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