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喆:“……”莫非他们已经有代沟了?
“啊!…”摸着军被想事的楚喆被这个摸不着脑筋的题目问懵了,缓了会,“标致!”
不过以他娘的武力,她爹应当不会作大死。
如果打猎走的要早的多。
桌上菜色还真是丰富,骨头五花肉炖干豆角土豆、蒸鸡蛋羹、五花肉炒木耳、凉拌萝卜丝。
不过这个楚喆长的还行,估计这点能入mm的眼,剩下的还要细细察看,他得和他做“好朋友”,然后帮着爹娘考查他。
看他很快吃了一碗饭,叶冰娘都没问直接拿过碗又给他盛了碗,“到了婶子家别假鼓,吃饱了。”
他不呆板,也不以为如许不好,相反叶叔叔脑筋矫捷对他只要好处,对于拿钱走后门落户口也不会太架空。
早晨刮风了, 除了叶冰别人都没听到,叶冰娘还问了句, “是嘛,没闻声声啊…”
听到打门的声音, 叶冰就晓得她爹返来了, “爹返来了, 我去开门!”
他是不是还得和叔叔婶子详细“说说”他的出身,当然是加工过的。
楚喆不消猜就晓得这个是叶叔叔的闺女了(废话,人家都喊爹了好嘛), 还真是像叶叔叔说的那么标致,白净得鹅蛋脸、忽闪闪水灵灵的大眼, 红润润的小嘴, 比买的娃娃还敬爱。
叶小哥哥也不时的歪头察看这个爹带返来的男孩。
没错,叶小哥哥听到爹娘说话,晓得了他们的心机。
这个年代勇于干副业的人胆量都得大啊。
玉轮光照过来,不但让楚喆将叶冰看的清清楚楚,还看到女娃前面跟着得大猫…不, 不是大猫,应当是猞猁。
脑筋里闪过宁朝时, 很多男人往家里领外室之子。
不比他家糊口差呢,最起码他和爷爷两人很少一下子做两个肉菜,并且肉还都很多,不是肉片薄的透亮借借味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