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还是想不到好体例,那就只能砸钱了,先收回部分,剩下的变动代理条约,那帮代理商赚的太多了。
代理商的门店数量太多了,远超安杰公司的直营店。在条约期内,大师合作的还不错,可那是因为代理商的利润非常高。
三个亿,王浩安嘬着牙花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量啊。但如果能将全数分店收回来,那么安杰公司一年的纯利润能超越一个亿,这也是能够接管的。
“换做我是代理商,必定不肯意将门店卖回给公司,毕竟我们之前的代理合约非常优厚,他们都赚了很多钱。”
“如何公关?你又如何晓得哪个代理商会同意我们的前提,又如何晓得那两个代理商之间是否结合了?”
“如果跟这帮三年条约的代理商,一样续约到第五年,那么到了时候,就要面对统统门店的回购题目,代理商们必定会结合起来,争夺最大的好处。”
一样是安杰公司的员工,福利报酬就不能有较着的不同,到时候是不是要给他们建福利房,或者是给一些购房补助?
当初选用代理商形式,也是无法之举。没钱,没体例开那么多直营店。安杰公司的扩大速率太快了,门店的数量太多,超越了王浩安的预感。
“不续约,我们就要出钱收回他们手中的门店,可那些签订三年条约的代理商,必定会要一个极高的代价。”
当初觉得收回门店运营权很轻易,一家门店赔偿个十万块就够了。现在看来,十万块明显没法满足那些代理商的胃口。
“只是这也有个题目,那就是一旦他们得知这个动静,必定会猖獗的扩大门店数量,乃至在分歧适开店要求的处所开设门店,导致门店数量上升,但利润率反而降落,乃至部分门店能够亏损。”
一旦条约期到了,要重新签订条约的时候,费事必定会呈现。固然遵循条约规定,安杰公司有强迫收回门店运营权的权力,但赔偿金呢?那些代理商如果分歧意赔偿条目,结合起来如何办?
“不过他们另有别的一种抵挡的体例,那就是直接停止条约,不卖给我们,转而运营其他品牌。如许一来,我们就落空了这些门店,发卖必将会严峻下滑,重新建立门店,投资多少不说,时候也来不及。”
“以是我建议跟那些三年条约到期的代理商签订延期条约的时候,能够略微变动一下代理条目,谁让当初他们不跟我们签订五年条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