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昌先接过那把冲锋枪,用鼻子在枪口闻了闻,感遭到了一股浓烈的硝烟味,便晓得这把枪方才击发过,内心对耿华的话便已经信了几分。
是以,本身现在不能遵循“耿华”的脾气和做派行事,而必须搜索出脑海中关于“康少宇”平时言行举止的影象,并作出合适“康少宇”的脾气和身份的事情来。不然的话,本身很能够会令四周的人陷入迷惘当中,乃至会被人思疑本身的实在身份……
但是,这如何能够呢?在刘志昌的印象中,康少宇一向怯懦如鼠,并且手无缚鸡之力。传闻,在军队练习时,他连五千米越野都不能对峙到最后,每次都要累瘫在地,需求战友将他背回营房。
刘志昌此时正在聚精会神地看那些敌特设备,面前却俄然呈现了一只惨白的、固结着暗红色血液的断手,不由吓了一大跳,抬开端瞋视着嬉皮笑容的耿华,喝道:“你搞甚么鬼?快将它拿开!”
“我能够毫不夸大地奉告您:您随便从您的窥伺连内里遴选本领最高强的人出来,与我比试比试,我绝对能够打赢他们。不信的话,等明天的危急畴昔后,您能够当场测试我一下:如果我打不赢您遴选的窥伺兵,我甘心接管军法措置!”
耿华看到刘志昌那峻厉的神采,这才想起来:本身在他和四周人的眼中,是一个不学无术、怯懦如鼠的纨绔荡子,以是,他才对本身的谍报如此思疑、如此不信赖。
很快,一个保镳就将那把冲锋枪和背包拿了出去。
“我能够明白奉告你:你固然是康少宇所谓的女朋友,但你对他的体味,绝对比不上我。为甚么?因为我是从藐视着他长大的。他有几斤几两,我内心清清楚楚。别说是三个潜出境内的敌特,你现在就是捉一只鸡给他,让他杀掉,我估计他都会浑身颤栗下不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