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生原始时代 > 第三十六章 七色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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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公良可不敢再沐浴了,赶紧归去睡觉。

为了让他们尽快谙练措置凶兽,此次队里白叟没有上前帮手,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

可这时他又发明,没有碗和筷子,如何吃呢?他赶紧去砍来一根粗大刚竹做成碗筷,刚好七色鹿烤熟,大师就开端盛汤吃肉。

而一些比较强大的凶兽则是成群结队在一起,制止遭遭到别的兽类进犯。

公良察看了一下,悄悄放动手中长矛,从背后取出两根短矛。

接着,他又去找来几块石头做成石灶,把头盔放在上面烧。等水烧开后,就割了一些鹿肉下去,又从竹林挖了两根竹笋取肉扔了出来。来时的路上他顺手采了一点木耳、山菇,这时派上用处,都被他洗洁净后扔进了锅里。

不一会儿,一锅山珍鹿肉汤就熟了。

俸罕倒是奇特,没抓到七色鹿,反而抓到一头凶兽孟极。

拿到铁盔后,他又在内里铺上一层荏弱兽皮,要不然头磕到铁盔疼得要命。开初戴头盔他很不适应,因为太重,戴久后也就风俗了。

“你如何没抓七色鹿?”公良问道。

烤竹笋的时候公良稀有过人头,刚好一人一根。吃着竹笋,配着烤肉,喝着鲜美的山珍鹿肉汤。他第一次,感受丛林糊口是如此美好,若没有那么多的伤害,他真的很想在这丛林中一向呆下去。

让公良欣喜的是小七色鹿头上竟然长了一茬小角,这在他宿世叫鹿茸,但是好东西来着。焱部人不晓得宝贝,倒便宜了他。他就把两端小七色鹿的鹿茸给切下来,还收成了一点鹿茸血,被他掺了一点酒直接喝下肚去。

用腌制的小溪鱼调味后,公良试了一下,味道美美的,好喝极了。

因为它除了疾若闪电的速率和在岩石上磨得锋利的尖角外,毫无特别之处。若非是成群结队一起糊口,很轻易沦为别的猛兽的口中肉食。别看七色鹿群现在在湖边悠然喝水,但实在它无时不刻的保持警戒,一有风吹草动,立马撒腿就跑。在这宽广的湖边草地上,很少有植物能跑得过它们。

洗好后,装了一头盔水回到营地。

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集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白叟来讲,这东西的确就是一个鸡肋。以是有人甘愿喝水也不肯意喝七色鹿血。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当然另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

金运气好,一冲上去就碰到两端没头没脑四周乱窜的小七色鹿,被他一下打趴在地抓了起来。

“当然能了。”

“我本来想抓七色鹿,谁知这家伙竟然向我扑过来,我不抓它抓谁?”

公良短矛命中七色鹿时,七色鹿群已经飞奔到间隔树林一半的路程,他赶紧又拿起别的一根短矛掷了出去。此次击中一头七色鹿的后腿。那七色鹿一个踉跄,又挣扎着往前面树林跑去,公良迅即冲上去,一矛刺死。

这是对他们的磨练,猎队会尽量在没有伤害的环境下,让他们几个新人猎手打猎,以让他们尽快的生长起来,成为打猎队中不成或缺的一员。

“好喝吗?”俸罕在旁看了,忍不住问道。

以是,公良就请野罕帮手打造一个头盔。别看东西简朴,野罕但是打了十几个才合适公良佩带。

几近在他们窜出灌木的时候,湖边饮水的七色鹿就发明环境,吓得掉头往树林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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