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都城有个乞丐窝,位于咸阳内城与外城订交的一个窄巷子深处,紧挨着寻花问柳的风月街。
空旷幽深的巷子里回荡着少女沉稳的声音,却没有人应对。
白衣染成红衣的男人浑身是伤血流不止,昏倒不醒的他双脚拖在地上,双手有力的垂在躬着身材的上官静梅两侧,脑袋一点一点像没有生命一样。
传闻,那些的乞丐男女长幼都有,全都结伙成群出没,大多以乞讨为糊口,也有不要命的帮着做黑活,由一个亦正亦邪的老迈统领着,就跟丐帮的观点差未几。
因为巷子里经常呈现些地痞地痞,又紧挨着烟花之地,因此巷子里的百姓都惊骇的搬走了。
“没死就好,本女人但是费尽千心万苦,才把你背过来的,你死了,那本女人可就作了无勤奋了!”
面纱蒙面的上官静梅用暗色袖子抹去额上的汗滴,敞亮的双眸有些心虚的瞅了眼紧闭双眼,不晓得是死是活的男人,谨慎翼翼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伸手探了探男人的鼻息,刹时放下心来。
那些房屋空了出来,厥后被一群穿得破褴褛烂的乞丐,将全部巷子都租了下来,因此得名乞丐窝。
这时,上官静梅通俗的目光四周打量,统统都是那么的安静,又暗潮澎湃。
“你可千万别死了,本女人第一次当活雷锋,你就挂了,那我多没面子呀!实在我想说,我不过就是表情不好,出来散个步,如何就赶上你了呢?”
巷子很黑很暗,除了陈旧矮小的屋子,漏风的门窗在风中摇摆,便只要一盏红色的灯笼挂在巷子口的第一间屋檐之下。
靠着固执的毅力挺到现在的上官静梅,真的是没有力量了,她双手紧紧的抓着衰弱的闭上双眼的男人的手腕,颤抖的双腿渐渐的蹲下,想将他放下来。
俄然反应过来,本身仿佛做得有些过分了,立即不美意义的报歉。
暗中的街道上沉寂无声,娇小的上官静梅蒙着面纱下的小脸涨得通红,咬紧牙关背着比她重比她高的白衣男人,一步步艰巨的走在空旷的大街上,身后是长长的影子,和滴落的血迹。
幸亏她反应够快,凭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精力,一把丢开身后重伤的男人,一屁股坐在冰冷的地上大声的喘着气。
“固然我名声不好,可我如何说也是大师蜜斯,真是不能把你带回府,更不敢把你随便丢在堆栈里,到时候你死了,我就白搬了你那么远了。”
上官静梅拖侧重伤的男人走入暗淡的冷巷,沿着记记中那些线索,边走边寻觅着宿世所闻,传闻是要钱不要命的乞丐窝。
上官静梅并没发明,趴在背上阿谁重伤昏倒的男人紧闭的眸子子转了转,不晓得甚么时候已经醒过来了。
“终究找到了,本来真的有乞丐窝呀,看来你的运气不错!”
黑暗中的乞丐窝陈旧班驳,门窗被风吹得吱吱作响,看似年代长远陈旧不堪,屋顶上瓦片严实,门窗也没有粉碎,应当是有人补葺过的,挡风遮雨不成题目。
原主宿世此生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蜜斯,见地陋劣孤陋寡闻,能晓得乞丐窝的存在都是极其偶合的事情,那也只是听闻。
她洁净的后背被鲜血和汗水浸湿,暗色的长裙也被染上赤色,娇小的身板被男人高大的身躯覆盖,像是背着长凳的小矮人,边走边小声的嘀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