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生之地上之星 > 第54章 《北国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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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雪溶解/溪流淙淙/独木桥自横

“大叔,可别平白污我名声。我如何扯谎了?”

中年男人笑着,从小冰箱里拿出一支威士忌,又拿出两只杯子,先给本身倒上,然后问:“你要来一点儿吗?”

……”

豪车内的空间极大,李江山把吉他先放出来,金丝眼镜想帮手把音箱放进后备箱,被李江山回绝了,这东西可不能交在别人手中。他直接拖着音箱,坐进了宾利。

天生的明星脸!女人的最爱!

金丝眼镜有些不爽,不过社长在这里,没他说话的份儿。

RB对陌生人很冷酷,但明天一首《北国之春》,让他们一下子卸掉了心防。人们争相上来和他拥抱,不乏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俄然之间就痛哭流涕,喊着“故乡”“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子那样无助。

中年男人嘲笑一声:“那歌词里清楚写着,‘五年前分别的女友’,你本年才多大?小小年纪,你哪来写出这类歌曲的经历?”

“我只是一个想接放学的女儿,却走错了黉舍,被女儿嫌弃的不幸父亲罢了。”那人笑道:“我很喜好你的歌,起码,让我送你一程?莫非你想拖着行李箱去挤电车吗?”

这是对这首思乡之曲最好的解释。

金丝眼镜看了眼后视镜,仿佛社长明天一天的笑容,比一年都多?

别看对方之前谈天的时候,驯良如东风拂面,但大人物天然有大人物的套路。摆起严肃来,上位者的气势蓦地倾泻,质疑的目光深沉如狱,车内的氛围仿佛都为之一凝。

李江山却早有筹办,晓得这一趟顺风车不是那么好搭的。他不紧不慢的道:

我十三岁的时候,有一个女朋友都是夸耀破天了好不!

说着,他拿起对方放在小桌上的酒杯,晃了晃内里麦色的液体,侧过身,一抬头,一饮而尽。

在贫乏炒作的年代,能传播到如此广漠的地区,歌曲本身的质量,无庸置疑。

一曲结束,最后一个音符尤在空中颤抖。李江山向世人微微一鞠躬,收起了吉他。

本来如此。

看到这小我,李江山立即想起来了:此人恰是他统计出的八个索尼高层之一!

闲谈半晌,中年人俄然目光一凝,转入了正题:

歌曲仿佛有着魔力,让这座水泥丛林里仓猝餬口的人们,停下脚步,红着眼眶,回想起本身故里的斑斓风景。东风吹进了故乡的山谷,阁廊地板的吱呀作响中,院子外的鲜花逐步绽放,晨雾中闪现出的小石桥,另有春雨中如同避风港普通的白桦木小屋……

何时能回你怀中

“费事您,往乐土庄开。”李江山屁股刚沾上座椅,就直接叮咛道。

本来是如许,李江山恍然。

十三四岁?还“几个”?

“呵呵,当年刚到东京的时候,我也在那边住过。房东太太还好吗?”中年男人笑呵呵的道。

“躺着也中枪?风趣,风趣。”中年人闻言,又笑了起来。

宾利车早已停在内里,阿谁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还是站在那边,向他一鞠躬:

炽热的酒液顺着食道而下――该死,是无水威士忌,辣的他差点呛出来,好悬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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